2023年度
臨湘市城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臨湘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三、關于2023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臨湘市城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概況
一、 部門職責
臨湘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于2018年4月28日掛牌成立。2019年4月根據市機構改革要求,更名為臨湘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關于城市管理及其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協調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執法,研究擬訂相關規范性文件、草案,牽頭組織和擬訂城市管理及其行政執法發展戰略、規劃,并負責組織實施;對全市城鎮管理及其行政執法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二)參與城市規劃、建設工作,參與城市建設規劃設計的評審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和參與城市“綠線”的劃定;負責城市建成區范圍內交由臨湘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管理的市政基礎設施的管理和維護。
(三)負責城市維護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組織擬訂城市風景園林、綠化、市政維護、環境衛生、路燈照明、綜合執法、禁放煙花爆竹等方面專項經費的年度計劃;負責本系統各單位財務情況的監督管理;審核風景園林、綠化、市政維護、環境衛生、路燈照明維護建設工程預(決)算;負責本系統各種規費征收的監管。
(四)維護保障相關城市服務功能正常運行,負責城市市政設施、公用事業、環境衛生、市政秩序、園林綠化的管理和監督;負責城區道路照明及亮化工程的規劃設計、建設、審查、審批、移交、質量監管、日常維護、管理和監督。負責城市防洪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建成區范圍內排水許可證的頒發。
(五)依照批準的權力清單和行政許可審批項目清單,負責臨時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等方面的審批和管理,與相關部門一起做好地下管線信息平臺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的建設和運營管理,以及停車、洗車場(點)的定點設置和管理。
(六)負責城市綠化規劃、綠線指標的執行和監督管理,負責改變綠化規劃、綠化用地的使用性質審批;參與城市園林綠化工程、工程配套附屬綠化工程的規劃審查,負責綠化工程的建設、驗收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區占用、挖掘綠地和砍伐、修剪、移栽樹木花草的審批、管理;負責城市古樹名木的管理;負責城市園林綠化的建設和養護工作;負責國家級園林城市創建及省級園林城市復查驗收工作,配合綠化管理部門進行城區義務植樹活動;負責湖南省級、岳陽市級園林式單位(小區)的評選組織和綠化建設、養護的業務指導。
(七)負責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監督檢查指導城區街道清掃保潔、鏟除冰雪、公廁管理及垃圾、渣土、固體廢棄物的收運、處理、利用;負責城市建設渣土運輸、消納處置、土石方調配管理,以及渣土運輸企業(機構)的資質與歸口管理;負責建筑物立面、公共設施、牌匾廣告等容貌管理;負責城區內條幅、標語、牌匾、街道和廣場重要景觀及燈飾亮化工程的管理;負責施工現場監督和管理;負責對單位、社區、居住小區的環境衛生、秩序管理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八)負責制定城區公共廣場管理規定;負責廣場基礎設施管理;負責對在廣場開展大型活動的審批和管理。
(九)依照規劃、公共資源公開出讓等法律程序,負責城區戶外廣告經營、制作和懸掛的審批和管理;負責對慶典、促銷、展覽、宣傳咨詢、演出及門店門頭、招牌的裝飾裝修、亮化等活動占用道路、廣場等的管理工作。
(十)負責宣傳貫徹燃氣行業的法律、法規;負責全市從事燃氣行業的企業資質管理及許可證制度管理工作;負責依法管理全市燃氣市場;負責燃氣發展規劃編制并組織實施,審查各鄉鎮、街道燃氣發展規劃及備案工作;負責組織編制燃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依法指導和行使各鄉鎮、街道燃氣安全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
(十一)負責城市管理行業工作人員的技術、業務培訓、考核;指導城市管理各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二)負責指導、監督、檢查、考核和協調全市城鄉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市本級管理區域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具體按省、岳陽市政府授權明確。承擔有關城鄉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方面的行政復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三)負責市本級管理區域交通管理方面城市廣場、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以外公共區域違法停放車輛的行政處罰權。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1.關于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為我市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管理(主要指運營、維護)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編制并監督實施全市城市市政基礎實施管理計劃,負責制定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管理相關標準、規程等管理辦法并指導監督實施,負責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管理相關審批、質量、安全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基礎設施移交后運行管理和日常維護維修。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作為我市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主要指新建、改建、擴建)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編制并組織實施全市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和發展規劃,負責建立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庫制度,負責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相關審批、質量、安全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新建項目審批后竣工驗收移交前的監督管理。
2.關于污水處理方面的職責分工。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組織指導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運營監管。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污水處理配套管網建設,組織指導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規劃、建設。岳陽市生態環境局臨湘分局負責組織指導污水處理水質的監測。
3.關于綠化工作方面的職責分工。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對城市綠化進行管理,檢查、指導城市綠地養護管理,負責綠地占用及樹木伐移審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區域詳細規劃以及年度綠化計劃。市林業局負責主城區建成區以外的綠化管理工作。
4.關于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執法方面的職責分工。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相關職能部門的行政處罰權移交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后,其監督管理主體和監督管理職責不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職能部門負責本系統內違法違規問題的巡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立即制止,并展開調查,確需依法查處的,應及時移交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執法部門立案處罰,在監管過程中形成的有關資料等,作為違法證據一并移交。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執法部門在立案調查中需要相關職能部門協助的,各職能部門應予配合支持。
5.關于違法停放車輛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對城市廣場、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以外公共區域違法停放的車輛及其駕駛人實施行政處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利用車輛處罰平臺協助執行到位。
(十五)承辦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
臨湘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單位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人事股、計劃財務股、政策法規股(加掛信訪辦牌子)、行政審批股、環境衛生管理股(加掛城市管理考評辦)、燃氣管理股、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股、城市風景園林管理股9個股室。機關黨組織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及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可設黨建辦主任1名(正股級)。
(二)決算單位構成。
臨湘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2022年部門決算公開單位構成包括:臨湘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本級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收、支總計2809.3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275.46萬元,增長10.87%,主要是因為本年增加了省級長安橋維修加固資金100萬元和節能環保節能資金117.88萬元。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3年度收入合計2809.30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809.30萬元,占10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3年度支出合計2809.3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24.07萬元,占22.21%;項目支出2185.23萬元,占77.79%。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809.3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275.46萬元,增長10.87%,主要是因為本年增加了省級長安橋維修加固資金100萬元和節能環保節能資金117.88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支出2809.30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275.46萬元,增長10.87%,主要是因為本年增加了省級長安橋維修加固資金100萬元和節能環保節能資金117.88萬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支出2809.30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412.31萬元,占14.68%;節能環保支出117.88萬元,占4.19%;城鄉社區支出2049.91萬元,占72.97%;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66.11萬元,占2.35%;保障住房(類)支出37.85萬元,占1.35%;衛生健康(類)支出25.24萬元,占0.9%;交通運輸(類)支出100萬元,占3.56%。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023.49萬元,支出決算數為2809.3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74.48 %,其中:
1、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
年初預算為372.28萬元,支出決算為340.4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1.44%。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 決算口徑科目分項調整,2023年1-4月統發工資38.85列支到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項)科目,以及人員工資調增變化。
2、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年初預算為320萬元,支出決算為32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嚴格按照預算執行。
3、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04.10萬元,無完成預算數百分比 (備注:由于預算數為 0 萬元,無法計算完成預算的百分比)。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決算口徑科目分項調整,2023年1-4月財政統發工資38.85萬元自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調整至此科目,以及列支2022年在職和退休人員綜合績效考評獎勵65.25萬元。
4、節能環保支出(類)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17.88萬元,無完成預算數百分比 (備注:由于預算數為 0 萬元,無法計算完成預算的百分比)。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在省廳撥2021年第二批洞庭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經費中列支生活垃圾場雨污分流二期工程117.88萬元。
5、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支出(項):年初預算為152萬元,支出決算為1091.3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18%。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列支2022年非稅收入返還72.10萬元,2023年非稅收入返還86.81萬元,長安橋維修加固工程192.12萬元,長安閣防洪閘門應急改造90.18萬元,垃圾場雨污分流工程50萬元,2021年禁建控違獎補資金2萬元,2022年禁建控違獎補資金30萬元,2023年禁建控違獎補資金152萬元,列支政府購買服務支出2023年上半年城區公共綠地養護經費317.84萬元,城區焚燒煙霧污染監測報警系統建設資金20萬元,液化氣站儲罐注水清洗氮氣置換工作經費40萬元,城區公交站臺綠化采購資金14萬元。
6、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城管執法(項)
年預算數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44萬元,無完成預算數百分比 (備注:由于預算數為 0 萬元,無法計算完成預算的百分比)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決算口徑科目分項調整、非稅收入返還144萬元。
7、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項)
年初預算為50萬元,支出決算為5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嚴格按照預算執行。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
年預算數為50.44萬元,支出決算為50.4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嚴格按照預算執行。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
年預算數為12.42萬元,支出決算為12.42 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嚴格按照預算執行。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
年預算數為3.25萬元,支出決算為3.2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嚴格按照預算執行。
11、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
年預算數為37.85萬元,支出決算為37.8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嚴格按照預算執行。
12、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
年預算數為25.24萬元,支出決算為25.2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嚴格按照預算執行。
1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項)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
年預算數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412.31萬元,無完成預算數百分比 (備注:由于預算數為 0 萬元,無法計算完成預算的百分比)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列支政府購買服務支出2022年下半年城區公共綠地養護經費317.84萬元以及2023年市委、政府院內綠化17萬元,2022年下半年省廳撥城市防洪設施改造經費使用77.47萬元。
14、交通運輸支出(類) 車輛購置稅支出(款)車輛購置稅其他支出(項)
年預算數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00萬元,無完成預算數百分比 (備注:由于預算數為 0 萬元,無法計算完成預算的百分比)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省廳撥長安橋維修加固工程資金100萬元。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624.07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535.64萬元,占基本支出的85.83%,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撫恤金、生活補助、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公用經費88.43萬元,占基本支出的14.17%,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注意:三公經費情況說明,往年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口徑,今年為財政撥款口徑)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3萬元,支出決算為3萬元,完成預算的100%,決算數與預算數一致,我單位嚴格按預算執行決算,與上年相比減少0.56萬元,減少11.76%,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 0 萬元,支出決算為 0 萬元,決算數與預算數一致,我單位嚴格按預算執行決算,因公出國(境)費支出與上年持平。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3萬元,支出決算為3萬元,完成預算的100%,決算數與預算數一致,我單位嚴格按預算執行決算,與上年相比減少0.4萬元,減少11.76%,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
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為 0 萬元,支出決算為 0 萬元,決算數與預算數一致,我單位嚴格按預算執行決算,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與上年持平。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決算數與預算數一致,我單位嚴格按預算執行決算,與上年相比減少0.16萬元,減少100%,減少的主要原因是電瓶車無油料開支。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3萬元,占100%,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3萬元,全年共接待來訪團組20個、來賓240人次,主要是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相關的業務檢查和考察學習發生的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更新公務用車0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主要是電瓶車無油料開支,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3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88.43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50.33萬元,增長132%。主要原因是:決算口徑科目分項調整。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2023年本部門開支會議費4萬元,用于召開系統業務會議,人數400人,內容為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業務討論;開支培訓費4萬元,用于開展業務培訓,人數600人,內容為學習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業務;未舉辦任何節慶、晚會、論壇、賽事活動,開支0萬元。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3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609.5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143.8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465.78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413.3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67.8%,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413.3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10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100%。(政府采購金額的計算口徑為:本部門納入2023年度部門預算范圍的各項政府采購支出金額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購項目的支出金額)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門(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負責人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1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服務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設備(不含車輛)0臺(套)。
十三、關于2023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我單位以部門為主體開展整體績效評價。
(二)部門(單位)整體支出績效情況
我單位以部門為主體開展的整體績效目標均已完成。自評結果為優秀。城管局有效使用財政資金,能夠出色地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工作任務,帶來較好的社會效益,總體績效目標完成較好。
(三)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回顧2023年工作,全系統同向發力,奮發有為,圓滿完成了上級指示要求和年初各項工作目標任務,但對照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總要求、城市發展趨勢和人民群眾的期盼,城市管理工作仍有短板:一是基礎設施建設有待完善。主要表現在城市道路、橋梁、綠化、路燈等基礎設施破損、缺失等問題,需要增加投入建設、維護改造。二是工作標準有待提高。主要表現在存有守攤保本思想,認為“分管越多、問責越多;創新越多、錯得越多”,存在“不擔當、慢作為、怕作為”等行為。三是紀律作風建設有待加強。主要表現在對八小時外監督的方式方法不多、覆蓋面不全、發現問題能力不強,對重點事、重點人的跟進監督缺乏行之有效的方式手段。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是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為完成相關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各項支出。
四、“三公”經費:指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
五、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名詞解釋應包含本部門專有名詞,如省財政廳應有對“財政事務”科目的解釋,可參考中央相關部門的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
附 件
一、2023年度部門(單位)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報告。
附件2、財政支出績效評價自評報告-城管局2023年整體績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