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臨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匯總)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臨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三、關于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臨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部門(單位)概況
一、 部門職責
(一)擬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范性文件草案,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對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進行綜合管理、監督指導、協調服務。
(二)擬定并組織實施全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組織落實就業援助、特殊群體就業等政策,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落實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全市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養老、事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落實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并建立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落實勞動關系相關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監督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家奴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協調指導處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事項和突發事件。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歸口管理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規范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綜合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綜合管理,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關部門審核納入市級財政統一發放工資范圍的事業單位及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補貼標準和離退休費,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參與協調解決農民工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政府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表彰獎勵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相關工作,承擔全市評比達標表彰有關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發放及離退休人員生存認證審核,負責各項養老保險政策的宣傳等。
(十三)負責勞動力市場的發展,規劃和管理以及監督實施。執行促進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發展的政策,負責職業介紹機構管理和組織實施以及對區域勞動力流向,農村剩余勞動力開發就業,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有序流動的管理。
(十四)貫徹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負責工傷保險基金的征管,工傷人員的認定,勞動能力鑒定,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
臨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匯總)單位內設機構包括:臨湘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辦公室、政策法規股、財務股、人力資源流動管理股、職業能力建設股、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工資福利股、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工傷保險股、行政審批股、社會養老保險股、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股、保障獎勵與考核股、人事股、綜合調研室等15個業務股室,臨湘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臨湘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臨湘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臨湘市信息網絡管理中心、臨湘市企事業檔案管理服務中心、臨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務結算中心6個二級單位;臨湘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臨湘市工傷保險服務中心、臨湘市就業服務中心3個直屬二級機構。
(二)決算單位構成。
本單位2022年部門決算匯總公開單位構成包括:1、臨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部門本級。2、納入2022年部決算編制范圍的二級決算單位包括:(1)臨湘市社會養老保險服務中心(2)臨湘市工傷保險服務中心(3)臨湘市就業服務中心。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收、支總計3023.59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23214.7萬元,減少88.47%,主要是因為2022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和財政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未納入決算。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收入合計3023.5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023.59萬元,占10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支出合計3023.5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023.59萬元,占10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3023.59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23214.7萬元,減少88.47%,主要是因為2022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和財政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未納入決算。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3023.59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減少23214.7萬元,減少88.47%,主要是因為2022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和財政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未納入決算。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3023.59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263.1萬元,占8.7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2146.63萬元,占70.99%; 住房保障(類)支出92.85萬元,占3.07%,其他(類)支出521.01萬元,占17.24%。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3023.59萬元,支出決算數為3023.5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組織事務(款)其他組織事務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745.74萬元,支出決算為2.2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29%,支出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決算新增科目,匯總口徑不一。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 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60.9萬元,無完成預算數百分比 (備注:由于預算數為 0 萬元,無法計算完成預算的百分比)。支出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決算新增科目,匯總口徑不一。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 行政運行(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847.95萬元,無完成預算數百分比 (備注:由于預算數為 0 萬元,無法計算完成預算的百分比)。支出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決算新增科目,匯總口徑不一。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項)
年初預算為886.01萬元,支出決算為890.9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05%,支出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調整,撥款增加。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89.9萬元,無完成預算數百分比 (備注:由于預算數為 0 萬元,無法計算完成預算的百分比)。支出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決算新增科目,匯總口徑不一。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17925.51萬元,支出決算為123.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69%,支出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是因為2022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和財政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未納入決算。
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8.85萬元,支出決算為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0.39%,支出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調整,撥款減少。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就業補助(款)其他就業補助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4萬元,無完成預算數百分比 (備注:由于預算數為 0 萬元,無法計算完成預算的百分比)。支出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初未安排預算。
9、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 死亡撫恤(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34.91萬元,無完成預算數百分比 (備注:由于預算數為 0 萬元,無法計算完成預算的百分比)。支出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了死亡人員,年初未安排預算。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退役安置(款)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8.38萬元,無完成預算數百分比 (備注:由于預算數為 0 萬元,無法計算完成預算的百分比)。支出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預算。
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 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8.73萬元,無完成預算數百分比 (備注:由于預算數為 0 萬元,無法計算完成預算的百分比)。支出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決算新增科目,。
12、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積金(項):年初預算為94.12萬元,支出決算為92.8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8.65%,支出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調整,撥款減少。
13、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 其他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521.01萬元,無完成預算數百分比 (備注:由于預算數為 0 萬元,無法計算完成預算的百分比)。支出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決算新增科目,匯總口徑不一。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023.59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2160.3萬元,占基本支出的71.45%,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撫恤金、生活補助、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公用經費863.29萬元,占基本支出的28.55%,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30.2萬元,支出決算為29.56萬元,完成預算的97.88%,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 0 萬元,支出決算為 0 萬元,決算數與預算數一致,我單位嚴格按預算執行決算,因公出國(境)費支出與上年持平 ,原因是厲行節約。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30.2萬元,支出決算為29.56萬元,完成預算的97.88%,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為 0 萬元,支出決算為 0 萬元,決算數與預算數一致,我單位嚴格按預算執行決算,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與上年持平 ,原因是厲行節約。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決算數與預算數一致,我單位嚴格按預算執行決算,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與上年持平 ,原因是厲行節約。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29.56萬元,占100%,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 (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我單位 2022 年度無因公出國(境) 費支出。
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29.56萬元,全年共接待來訪團組485個、來賓4480人次,主要是與有關單位交流工作情況及接受相關部門檢查指導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新增公務用車0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22年度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2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836.19萬元,上年決算數增加189.31萬元,增長29.26%。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招聘活動較多,支出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2022年本部門開支會議費1.43萬元,用于召開就業、社保、人事等會議,人數140人,內容為傳達全市勞動就業,社保,工傷等工作開支,培訓費3.3萬元,用于人社系統業務培訓,人數約120人,內容為人社系統各項業務進行專題培訓,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培訓;未舉辦各類節慶、晚會、論壇、賽事活動。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2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無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百分比(由于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為0萬元,無法計算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百分比),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無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百分比(由于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為0萬元,無法計算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百分比)。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無占貨物支出總額百分比(由于貨物支出總額為0萬元,無法計算占貨物支出總額的百分比),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無占工程支出總額百分比 (由于工程支出總額為0萬元,無法計算占工程支出總額的百分比),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無占服務支出總額百分比(由于服務支出總額為0萬元,無法計算占服務支出總額的百分比)。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十三、關于2022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一)部門整體支出績效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組織對2022年度支出情況開展了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自評得分98分,評價等級為“優”。
(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無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是指用于人大、政協、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發展與改革事務、統計信息事務、財政事務、稅收事務、審計事務、人力資源事務、紀檢監察事務、商貿事務、工商行政管理事務、質量技術監督與檢驗檢疫事務、民族事務、檔案事務、民主黨派及工商聯事務、群眾團體事務、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組織事務、宣傳事務、統戰事務、其他一般公共服務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是指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指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統一管理的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經費。
住房保障支出(類):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武警)軍官、文職干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工資、軍銜(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和軍齡工資;軍隊士官的軍銜等級工資、基礎工資和軍齡工資等。
津貼補貼:反映經國家批準建立的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地區附加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崗位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等。
獎金:反映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職業年金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職業年金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軍隊(含武警)為軍人繳納的傷亡、退役醫療等社會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印刷費: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水費: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污水處理費等支出。
電費: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貼費和市內交通費。
維修(護)費: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費用,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會議費:反映會議中按規定開支的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
培訓費: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各類培訓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勞務費:反映支付給單位和個人的勞務費用,如臨時聘用人員、鐘點工工資,稿費、翻譯費,評審費等。
工會經費: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工會經費。
其他交通費用:反映單位除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外的其他交通費用。如公務交通補貼,租車費用、出租車費用,飛機、船舶等的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
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賠償費和訴訟費、國內組織的會員費、來訪費、廣告宣傳、其他勞務費及離休人員特需費、公用經費等。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撫恤金:反映按規定開支的烈士遺屬、犧牲病故人員遺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傷殘人員的撫恤金,離退休人員等其他人員的各項撫恤金。
生活補助:反映按規定開支的優撫對象定期定量生活補助費,退役軍人生活補助費,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和遺屬生活補助,因公負傷等住院治療、住療養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長期贍養人員補助費,由于國家實行退耕還林禁牧舍飼政策補償給農牧民的現金、糧食支出,對農村黨員、復員軍人以及村干部的補助支出,看守人員和犯人的伙食費、藥費等。
獎勵金:反映政府各部門的獎勵支出,如對個體私營經濟的獎勵、計劃生育目標責任獎勵、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等。
辦公設備購置:反映用于購置并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納入固定資產核算范圍的辦公家具和辦公設備的支出,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 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