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主要職責及部門預算單位構成。主要負責全市的人才人事工作;就業與職業技能培訓工作;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大”社會保險工作;勞動保障監察、職工權益維護和勞動爭議仲裁工作等;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社保所、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中心、市醫保中心、市工傷保險中心、市就業服務局,市事業養老保險中心7個單位構成。
二、部門收支概括(包括本級預算和所屬單位預算在內的匯總預算)
(一)收入預算: 2016 年收入預算1956.6萬元,其中:經費撥款1816萬元,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140萬元。
(二)支出預算: 2016 年支出預算1956.6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979萬元,一般商品服務支出361.4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51.3萬元,2016年機關運行經費是726.4萬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類分別列出,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956.6萬元。
(三)“三公”經費預算: 2016 年“三公”經費預算106.5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86.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