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 臨湘市就業服務中心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 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湖南省臨湘市就業服務中心概況
一、 部門職責
負責勞動力市場的發展,規劃和管理以及監督實施。執行促進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發展的政策,負責職業介紹機構管理和組織實施以及對區域勞動力流動,農村剩余勞動力開發就業,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有序流動的管理。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
臨湘市就業服務中心內設機構包括:基金征繳股、故事調查股、待遇審核股、財務室4個股室。
(二)決算單位構成
2018年部門決算公開不包括二級機構,單獨公開。
第二部分 湖南省臨湘市就業服務中心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見附表)
第三部分 湖南省臨湘市就業服務中心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收、支總計2,611.98萬元,與2017年相比,收、支總計減少321萬元,減少10.95%。主要原因是開源節流,節省開支。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2,611.9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611.98萬元,占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2,611.9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73.98萬元,占18.15%。項目支出2138萬元,占81.85%。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611.98萬元,與2017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321萬元,減少10.95%。主要原因是開源節流,節省開支。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2611.98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2017年度相比,財政撥款支出減少321萬元,減少10.95%。主要原因是開源節流,節省開支。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2611.98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2592.33萬元,占99.25%。農林水(類)支出8.32萬元,占0.32%。住房保障(類)支出11.33萬元,占0.43%。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2611.98萬元,支出決算為2,611.9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其中: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就業管理事務(項):年初預算為78萬元,支出決算為7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支出數與年年初預算數一致。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項):年初預算為361.77萬元,支出決算為361.7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支出數與年年初預算數一致。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就業補助(款)其他就業補助支出(項):年初預算為2138萬元,支出決算為213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支出數與年年初預算數一致。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年初預算為14.56萬元,支出決算數為14.5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支出數與年年初預算數一致。
農林水支出(類)扶貧(款)其他扶貧支出(項):年初預算為2.32萬元,支出決算為2.3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支出數與年年初預算數一致。
農林水支出(類)普惠金融發展支出(款)創業擔保貸款貼息(項):年初預算為6萬元,支出決算為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支出數與年年初預算數一致。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年初預算數為11.33萬元,支出決算數為11.3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支出數與年年初預算數一致。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473.98萬元,其中:人員經費303.73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的64.08%。主要包括:按國家規定支出的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采暖補貼、物業服務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經費170.24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的35.92%。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其他資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數為11.1萬元,支出決算數為11萬元,完成預算的99.1%,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 預算的0%。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11.1萬元,支出決算為11萬元,完成預算的99.1%,較上年減少1.9萬元,減少14.73%,原因是節省開支,開源節流。
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接待費決算數為11萬元,占100%。因公出國(境)費決算數為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決算數為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11萬元,全年共接待國內公務員接待批次243個、接待人次1215人次。主要用于與有關單位交流工作情況及接受相關部門檢查指導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支出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中心組織對“就業扶貧項目”“失業保險培訓”等6個項目開展了部門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138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100%。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2018年度部門決算量化考評基本合格。
(三)以部門為主體開展的重點績效評價結果。
以部門為主體開展的重點績效評價結果良好。
我單位年度績效目標均已完成,所有專項的日常財務管理均按單位相關管理制度執行,建立了工作有計劃、實施有方案、日常有監督的管理機制,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
通過自查的情況來看,單位領導高度重視,能認真組織實施項目規劃設計編制工作,實行專戶管理;專項資金嚴格用于申報的專門項目,無截流、擠占、挪用、抽逃資金問題;會計核算真實、規范,無違反財經紀律的其他問題。
十、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臨湘市就業服務中心單位性質為財政補助事業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臨湘市財政局2018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三)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輛0車輛,其中,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是指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指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統一管理的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經費。
農林水支出(類):是指用于農林水事務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類):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武警)軍官、文職干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
津貼補貼:反映經國家批準建立的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地區附加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崗位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等。
伙食補助費:反映單位發給職工的伙食補助費,如誤餐補助等。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職業年金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職業年金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軍隊(含武警)為軍人繳納的傷亡、退役醫療等社會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醫療費:反映未參加醫療保險單位的醫療經費和單位按規定為職工支出的其他醫療費用。
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項目未包括的人員支出,如各種加班工資、病假兩個月以上期間的人員工資、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公務員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轉入企業工作并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后給予的一次性補貼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印刷費: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手續費:反映單位支付的各類手續費支出。
電費: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貼費和市內交通費。
維修(護)費: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費用,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會議費:反映會議中按規定開支的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
培訓費: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各類培訓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工會經費: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工會經費。
其他交通費用:反映單位除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外的其他交通費用。如公務交通補貼,租車費用、出租車費用,飛機、船舶等的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
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賠償費和訴訟費、國內組織的會員費、來訪費、廣告宣傳、其他勞務費及離休人員特需費、公用經費等。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撫恤金:反映按規定開支的烈士遺屬、犧牲病故人員遺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傷殘人員的撫恤金,離退休人員等其他人員的各項撫恤金。
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如嬰幼兒補貼、職工探親旅費、退職人員及隨行家屬路費、符合條件的退役回鄉義務兵一次性建房補助、符合安置條件的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的一次性經濟補助費、對農戶的生產經營補貼、保障性住房租?
對企業補助:反映政府對各類企業的補助支出。切塊由發展改革部門安排的基本建設支出中對企業補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費用補貼:反映對企業的費用性補貼。
其他資本性支出:反映發展與改革部門以外的其他部門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購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辦公設備購置:反映用于購置并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納入固定資產核算范圍的辦公家具和辦公設備的支出,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