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能
1.臨湘市精神病專科醫院是我市唯一一家由政府主辦的專業治療精神病的非營利性公立醫療機構。
2.臨湘市精神病專科醫院于2013年11月由原省衛生廳批準設置,2014年市委市政府批準成立,為純公益性事業單位,承擔全市精神疾病綜合防治工作任務。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臨湘市精神病專科醫院屬于市衛計局二級機構,純公益性事業單位,獨立核算,現有干部職工80人,其中年末編制人員45人。
三、部門收支概況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總收入1,530.49萬元,總支出831.52萬元,本單位2017年部門決算為新報單位,新報因素是新增單位,沒有與上年對比情況。
(二)收入決算情況
2017年收入1,530.4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41.34萬元,事業收入866.47萬元,其他收入222.67萬元,本單位2017年部門決算為新報單位,新報因素是新增單位,沒有與上年對比情況。
(三)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支出831.52萬元,其中: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688.15萬元,城鄉社區支出143.37萬元,本單位2017年部門決算為新報單位,新報因素是新增單位,沒有與上年對比情況。
四、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財政撥款總收入441.34萬元,均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2017年度財政撥款總支出441.34萬元,均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按功能分類如下: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97.97萬元,城鄉社區支出143.37萬元,本單位2017年部門決算為新報單位,新報因素是新增單位,沒有與上年對比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概況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總體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41.34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441.34萬元,本單位2017年部門決算為新報單位,新報因素是新增單位,沒有與上年對比情況。
(二)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41.34萬元,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441.34萬元,本單位2017年部門決算為新報單位,新報因素是新增單位,沒有與上年對比情況。
(三)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441.34萬元,按功能分類: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97.97萬元,城鄉社區支出143.37萬元,按經濟分類:基本支出441.34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77.05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64.3萬元,本單位2017年部門決算為新報單位,新報因素是新增單位,沒有與上年對比情況。
六、“三公”經費決算情況
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14.4萬元,決算數為13.8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數為9.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決算數為9.36萬元,公務用車保有量1輛公務接待費預算數為4.8萬元,公務接待費決算數為4.51萬元,公務接待92批次740人次。本單位2017年部門決算為新報單位,新報因素是新增單位,沒有與上年對比情況。
七、政府性基金決算
2017年本單位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事業)運行經費
臨湘市精神病專科醫院單位性質為財政補助事業單位,部門決算報表沒有機關(事業)運行經費統計數據。
(二)政府采購情況
本年度政府采購計劃采購總額55.68萬元,其中:工程55.68萬元;本年度政府采購實際采購總額49萬元,其中:工程49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本單位年末共有車輛1輛。年末無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年末無單價10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四)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等預算績效說明
本年度無重點項目
九、相關的名稱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是指用于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城鄉社區支出(類):是指用于城鄉社區事務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
政府采購 :就是指國家各級政府為從事日常的政務活動或為了滿足公共服務的目的,利用國家財政性資金和政府借款購買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制度。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武警)軍官、文職干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
獎金:反映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
績效工資:反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
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項目未包括的人員支出,如各種加班工資、病假兩個月以上期間的人員工資、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公務員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轉入企業工作并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后給予的一次性補貼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印刷費: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手續費:反映單位支付的各類手續費支出。
水費: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污水處理費等支出。
電費: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貼費和市內交通費。
培訓費: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各類培訓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專用材料費:反映單位購買日常專用材料的支出。具體包括藥品及醫療耗材,農用材料,獸醫用品,實驗室用品,專用服裝,消耗性體育用品,專用工具和儀器,藝術部門專用材料和用品,廣播電視臺發射臺發射機的電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勞務費:反映支付給單位和個人的勞務費用,如臨時聘用人員、鐘點工工資,稿費、翻譯費,評審費等。
委托業務費:反映因委托外單位辦理業務而支付的委托業務費。
工會經費: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工會經費。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賠償費和訴訟費、國內組織的會員費、來訪費、廣告宣傳、其他勞務費及離休人員特需費、公用經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