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臨湘市物資事物管理中心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臨湘市物資事物管理中心概況
一、部門職責
臨湘市物資事物管理中心主要職能:負責管理本單位國有資產,處理改制后的遺留問題,維護企業穩定。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
臨湘市物資事物管理中心單位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黨建室、綜治室、財務室等機構。
(二)決算單位構成。
臨湘市物資事物管理中心單位2018年部門決算匯總公開單位構成包括:臨湘市物資事務管理中心單位本級。
第二部分 臨湘市物資事物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見附表)
第三部分 臨湘市物資事物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收、支總計49.37萬元,與2017年相比,收、支總計減少252萬元,減少83.64%。主要原因是減少了燎原公司改制經費。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收入49.3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4.87萬元,比上年減少87.86%。占本年總收入70.63%。其他收入14.5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占本年總收入29.37%;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49.3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9.37萬元,占本年總支出100%。項目支出0萬元,占0%,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34.87萬元,與2017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252萬元,減少87.86%。主要原因是減少了燎原公司改制經費。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34.87萬元,與2017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252萬元,減少87.86%。主要原因是減少了燎原公司改制經費。(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34.87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22.27萬元,占63.87%。公共安全(類)支出0萬元,占0%;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支出0萬元,占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11.08萬元,占31.78%。住房保障(類)支出1.52萬元,占4.39%。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26.6萬元,支出決算為34.8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3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商貿事務(款) 行政運行(項):年初預算為21.25萬元,支出決算為9.5萬元,完成預算的44.70%。支出決算小于年初預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預算未分項,決算支出部分列入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商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商貿事務(款)事業運行(項):年初預算為0,支出決算為12.77,支出數大于預算數12.77,主要原因是從行政運行科目調入。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3.82萬元,支出決算為11.0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90%,支出決算大于年初預算的原因是退休職工死亡,財政撥款調整增加了撫恤費用
4.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年初預算為1.53萬元,支出決算為1.5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支出數與年年初預算數一致。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臨湘市物資事務管理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4.87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的100%,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醫療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0萬元,占基本支出的0%,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公務用車購置、無形資產購置、其他資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與上年相比減少0萬元,減少0%,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壓減。
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全年共接待國內公務接待批次0個、接待人次0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支出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本單位本年度無項目支出,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無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三)以部門為主體開展的重點績效評價結果。
無重點績效評價。
十、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臨湘市物資事物管理中心單位性質為財政補助事業單位,沒有機關運行經費。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臨湘市物資事物管理中心2018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0萬元,其中授予中小企業的合同金額為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金額的比重為0%。授予小微企業的合同金額為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金額的比重為0%。
(三)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輛0車輛,其中,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是指用于人大、政協、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發展與改革事務、統計信息事務、財政事務、稅收事務、審計事務、人力資源事務、紀檢監察事務、商貿事務、工商行政管理事務、質量技術監督與檢驗檢疫事務、民族事務、檔案事務、民主黨派及工商?
公共安全支出(類):是指用于內衛、消防等武裝警察部隊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是指用于文化、文物、體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是指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指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統一管理的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經費。
住房保障支出(類):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
政府采購 :是指國家各級政府為從事日常的政務活動或為了滿足公共服務的目的,利用國家財政性資金和政府借款購買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制度。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武警)軍官、文職干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
津貼補貼:反映經國家批準建立的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地區附加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崗位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等。
獎金:反映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軍隊(含武警)為軍人繳納的傷亡、退役醫療等社會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項目未包括的人員支出,如各種加班工資、病假兩個月以上期間的人員工資、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公務員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轉入企業工作并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后給予的一次性補貼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印刷費: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咨詢費:反映單位咨詢方面的支出。
水費: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污水處理費等支出。
電費: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物業管理費:反映單位開支的辦公用房以及未實行職工住宅物業服務改革的在職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宿舍等的物業管理費,包括綜合治理、綠化、衛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貼費和市內交通費。
維修(護)費: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費用,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會議費:反映會議中按規定開支的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
培訓費: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各類培訓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勞務費:反映支付給單位和個人的勞務費用,如臨時聘用人員、鐘點工工資,稿費、翻譯費,評審費等。
工會經費: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工會經費。
其他交通費用:反映單位除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外的其他交通費用。如公務交通補貼,租車費用、出租車費用,飛機、船舶等的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
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賠償費和訴訟費、國內組織的會員費、來訪費、廣告宣傳、其他勞務費及離休人員特需費、公用經費等。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撫恤金:反映按規定開支的烈士遺屬、犧牲病故人員遺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傷殘人員的撫恤金,離退休人員等其他人員的各項撫恤金。
生活補助:反映按規定開支的優撫對象定期定量生活補助費,退役軍人生活補助費,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和遺屬生活補助,因公負傷等住院治療、住療養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長期贍養人員補助費,由于國家實行退耕還林禁牧舍飼政策補償給農牧民的現金、糧食支出,對農村黨員、復員軍人?
獎勵金:反映政府各部門的獎勵支出,如對個體私營經濟的獎勵、計劃生育目標責任獎勵、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等。
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如嬰幼兒補貼、職工探親旅費、退職人員及隨行家屬路費、符合條件的退役回鄉義務兵一次性建房補助、符合安置條件的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的一次性經濟補助費、對農戶的生產經營補貼、保障性住房租。
辦公設備購置:反映用于購置并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納入固定資產核算范圍的辦公家具和辦公設備的支出,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 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 公務用車運行維費。
附件:
2018年度臨湘市物資事務管理中心部門決算公開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