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能
市場中心是2000年工商體制改革時成立的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能是為市場建設提供管理保障。負責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市場建設管理的政策組織、落實市場網點的建設規劃、協同相關職能部門對城區街道、路面的游攤、散販進行整治和規范。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有獨立核算的財政補助事業單位機構數一個。納入2017年部門決算的二級機構有5個(分別為:大市場管理所、金橋市場管理所、五里市場管理所、長河市場管理所、長安市場管理所。)
納入2017年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只有臨湘市市場建設管理中心本級。
三、部門收支概況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總收入1,791.35萬元,比上年增加2.46%。總支出1,791.35萬元,比上年增加2.46%。
(二)收入決算情況
2017年收入1,791.3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791.35萬元,比上年增加150.77 %。
(三)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支出1,791.3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723.35萬元,比上年增加142.96%。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50萬元,上年無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3萬元,比上年增加160%。商業服務業等支出5萬元,上年無商業服務業等支出。
四、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財政撥款總收入1791.35萬元,比上年增加2.46%。均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2017年度財政撥款總支出1791.35萬元,比上年增加2.46%。均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按功能分類如下: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723.35萬元,比上年增加142.96%。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50萬元,上年無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3萬元,比上年增加160%。商業服務業等支出5萬元,上年無商業服務業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概況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總體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791.35萬元,比上年增加150.77%。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1791.35萬元,比上年增加150.77%。
(二)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791.35萬元,比上年增加150.77%。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1791.35萬元,比上年增加150.77%。
(三)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1791.35萬元,比上年增加150.77%。按功能分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723.35萬元,比上年增加142.96%。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50萬元,上年無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3萬元,比上年增加160%。商業服務業等支出5萬元,上年無商業服務業等支出。按經濟分類:基本支出1791.35萬元,比上年增加150.77%。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401.23萬元,比上年增加326.89%。商品和服務支出286.59萬元,比上年減少22.82%。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95.39萬元,比上年增加546.67%。其他資本性支出8.14萬元,上年無其他資本性支出。
六、“三公”經費決算情況
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9.6萬元,決算數為8.9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數為2.8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決算數為2.65萬元,公務用車保有量2輛公務接待費預算數為6.74萬元,公務接待費決算數為6.29萬元,公務接待158批次1258人次。2017年“三公”經費決算比2016年減少0.67萬元,臨湘市市場建設管理中心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厲行節約,繼續嚴控“三公”經費。
七、政府性基金決算
2017年本單位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事業)運行經費
臨湘市市場建設管理中心單位性質為財政補助事業單位,部門決算報表沒有機關(事業)運行經費統計數據。
(二)政府采購情況
本年度政府采購計劃采購總額0.1萬元,其中:貨物0.1萬元;本年度政府采購實際采購總額0.1萬元,其中:貨物0.1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本單位年末共有車輛2輛。年末無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年末無單價10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四)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等預算績效說明
本年度無重點項目
九、相關的名稱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是指用于人大、政協、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發展與改革事務、統計信息事務、財政事務、稅收事務、審計事務、人力資源事務、紀檢監察事務、商貿事務、工商行政管理事務、質量技術監督與檢驗檢疫事務、民族事務、檔案事務、民主黨派及工商。
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是指用于文化、文物、體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是指用于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是指用于商業服務業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
政府采購 :就是指國家各級政府為從事日常的政務活動或為了滿足公共服務的目的,利用國家財政性資金和政府借款購買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制度。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武警)軍官、文職干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
津貼補貼:反映經國家批準建立的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地區附加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崗位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等。
獎金:反映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
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軍隊(含武警)為軍人繳納的傷亡、退役醫療等社會保險費。
伙食補助費:反映單位發給職工的伙食補助費,如誤餐補助等。
績效工資:反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職業年金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職業年金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項目未包括的人員支出,如各種加班工資、病假兩個月以上期間的人員工資、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公務員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轉入企業工作并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后給予的一次性補貼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印刷費: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手續費:反映單位支付的各類手續費支出。
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貼費和市內交通費。
維修(護)費: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費用,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培訓費: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各類培訓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工會經費: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工會經費。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稅金及附加費用:反映單位提供勞務或銷售產品應負擔的稅金及附加費用,包括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賠償費和訴訟費、國內組織的會員費、來訪費、廣告宣傳、其他勞務費及離休人員特需費、公用經費等。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撫恤金:反映按規定開支的烈士遺屬、犧牲病故人員遺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傷殘人員的撫恤金,離退休人員等其他人員的各項撫恤金。
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其他資本性支出:反映發展與改革部門以外的其他部門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購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辦公設備購置:反映用于購置并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納入固定資產核算范圍的辦公家具和辦公設備的支出,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