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門基本概況
1、黨委政府職責
坦渡鎮黨委、政府主要承擔貫徹執行黨和政府各項路線方針政策,促進經濟發展,增加農民收入,強化公共服務,著力改善民生,加強社會管理,維護農村穩定,推進基層民主,促進農村和諧的重大任務。重點履行以下職責:
⑴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黨委、政府的決定、命令、指示,完成市委、市政府各項工作目標任務;執行本級黨代會和人大代表會的決定、決議。
⑵加強經濟建設。編制經濟發展規劃;營造經濟發展環境,提供示范引導和政策服務;加強農村經濟管理和統計工作;指導經濟結構調整和推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因地制宜組織發展區域特色經濟,促進農民增收;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推進農村市場經濟體系的建設。
⑶加強社會管理。編制社會發展規劃;負責轄區內的教育體育、科技、文化、衛生和計劃生育、民政、公安、司法、人武、國土資源等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市場監管、質量技術監督、糧食安全、社會救助、扶貧助殘、殯葬管理、流動人員管理等工作;加強農村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和財政管理工作;建立防災減災等區域性、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機制;負責區域內的社區、社團和經濟組織的管理,發揮社團、行業組織和社會中介組織的作用。
⑷提供公共服務。建立健全社會化服務體系,加強農田水利、鄉村道路等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大力發展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組織引導農村勞動力轉移和就業,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就業培訓等服務;加強社會保障服務,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新型城鄉合作醫療等工作。
⑸維護社會穩定。加強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構建公共安全防控體系,依法保護各類經濟組織和公民的合法權益;綜合協調平安建設工作,構建民間矛盾糾紛調處體系,做好基層信訪調解工作,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秩序;抓好法制宣傳和普法教育,增強公民法制意識;加強對違法青少年的幫教轉化工作;保護老年人、婦女、兒童和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⑹加強基層組織管理。加強基層領導班子、干部隊伍和黨員隊伍建設;加強和改進對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指導和幫助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依法自治,促進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團體的橋梁紐帶作用。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居(村)民的意見和建議。
⑺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機關內設機構設置
坦渡鎮機關綜合設置4個內設機構:
1.黨政綜合辦公室(加掛黨建工作辦公室、綜治維穩辦公室牌子)。主要負責黨務、政務、群團、財務、后勤和政法、治安、綜治維穩、信訪等工作。
2.經濟發展辦公室。主要負責農業、工貿、交通、財政、統計、經濟管理、土地承包、農民減負、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等工作。
3.民政和社會事務辦公室。負責民政、社會保障、基層政權建設、教育體育、科技、文化、精準扶貧、保障性住房、便民服務等工作。
4.衛生和計劃生育辦公室。統籌協調做好行政區域內的計生管理、服務、監督執法和衛生監督等工作。做好流動人口管理和社會撫養費征管等工作。
設坦渡鎮人民武裝部,依法履行國防動員、民兵訓練、預備役管理等職能。
三、事業機構設置、職能配置和人員編制
坦渡鎮綜合設置6個公益一類事業機構,其人、財、物、事由鎮管理,市直有關業務部門進行業務指導和業務培訓。
(一)農業綜合服務站(加掛農村經營管理站、動植物疫病防控中心牌子)。主要負責為農民提供種植業、畜牧業、農業機械、水產等科研成果和實用技術服務以及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監管、農民減負和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等工作。
(二)林業管理站。主要負責轄區森林資源保護、生態建設、林政管理、指導林業示范基地建設、林木多種經營技術服務等工作。
(三)水利管理站。主要負責轄區水利水電工程建設、水資源管理,組織實施水法、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條例等工作。
(四)社會保障和公共文化站。主要負責轄區內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文化、文物等工作。
(五)安全生產和衛生計生監督管理站。主要負責轄區內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衛生計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鎮企業管理等工作。
(六)規劃建設和環境保護站(加掛控違治違征收安置工作站牌子)。主要負責轄區內城鄉規劃、建設、集鎮管理、控違治違、征收安置、環境保護等工作。
二、機關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1)預算編制里含二級預算的:
納入2018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
1、坦渡鎮人民政府機關本級預算和所屬財政所
2、農業綜合服務站
3、規劃環保站
4、社保公共服務站
5、林業站
6、水管站
7、安全計生服務站
8、敬老院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預算總收入891.68萬元,其中:經費撥款799.82萬元;其他收入91.86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236.88萬元,主要是工資調標。
(二)支出預算,預算總支出891.6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21.58萬元(工資福利支出562.64萬元、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53.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5.64萬元);項目支出270.1元。支出較去年增加236.88萬元,主要是工資調標。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99.82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預算數為529.72萬元,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18年年初預算數為270.1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對市縣專項補助等。其中:村社區運轉經費25.6萬元,主要用于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等方面;社會福利事業支出8萬元,主要用于敬老院補助等方面;其他農業支出20萬元,主要用于專項工作支出;其他水利支出50萬元,主要用于水利設施建設與維護;對村民委員會和村黨支部的補助166.5萬元,主要用于村社區運轉經費。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18年機關運行經費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46.1萬元,比2017年預算增加27.3萬元,上升 145%。
2、“三公”經費預算
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15.2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15.2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17年減少0.2萬元,主要是厲行節約。
3、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財政部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省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
附件:
2018年預算公開表_(901013)臨湘市坦渡鎮財政所.xls
2018年預算公開表_(901013001)臨湘市坦渡鎮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xls
2018年預算公開表_(901013002)臨湘市坦渡鎮財政所.xls
2018年預算公開表_(901013003)臨湘市坦渡鎮農業綜合服務站.xls
2018年預算公開表_(901013004)臨湘市坦渡鎮規劃環保站.xls
2018年預算公開表_(901013005)臨湘市坦渡鎮社保公共文化站.xls
2018年預算公開表_(901013006)臨湘市坦渡鎮林業站.xls
2018年預算公開表_(901013007)臨湘市坦渡鎮水管站.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