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能
桃礦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主要承擔貫徹執行黨和政府各項路線方針政策,促進經濟發展,增加居民和農民收入,強化公共服務,著力改善民生,加強社會管理,維護社區穩定,推進基層民主,促進社區和諧的重大任務。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臨湘市桃礦街道辦事處部門決算包括局機關本級決算,下屬桃礦街道辦事處財政所,農業綜合服務站,社會保障站,公共文化和旅游事業發展站,社區綜合服務站,安全生產和衛生計生監督管理站,規劃建設和環境保護站,金鑫社區,金坡社區。
三、部門收支概況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總收入3,566.37萬元,比上年減少36.91%。總支出3,566.37萬元,比上年減少36.91%。
(二)收入決算情況
2017年收入3,566.3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344.37萬元,比上年減少40.84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22萬元,上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三)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支出3,566.3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26.25萬元,比上年增加7.11%。教育支出100萬元,比上年減少83.33%。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61.02萬元,比上年增加155.9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07.5萬元,比上年增加304.2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05萬元,比上年減少83.25%。城鄉社區支出223.8萬元,比上年增加838.61%。農林水支出207.8萬元,比上年減少69.51%。商業服務業等支出662萬元,比上年增加4313.33%。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320萬元,上年無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631萬元,比上年減少73.71%。其他支出22萬元,上年無其他支出。
四、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財政撥款總收入3566.37萬元,比上年減少36.91%。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344.37萬元,比上年減少40.84%。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22萬元,上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2017年度財政撥款總支出3566.37萬元,比上年減少36.91%。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344.37萬元,比上年減少40.84%。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22萬元,上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按功能分類如下: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26.25萬元,比上年增加7.11%。教育支出100萬元,比上年減少83.33%。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61.02萬元,比上年增加155.9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07.5萬元,比上年增加304.2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05萬元,比上年減少83.25%。城鄉社區支出223.8萬元,比上年增加838.61%。農林水支出207.8萬元,比上年減少69.51%。商業服務業等支出662萬元,比上年增加4313.33%。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320萬元,上年無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631萬元,比上年減少73.71%。其他支出22萬元,上年無其他支出。
五、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概況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總體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344.37萬元,比上年減少40.84%。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3344.37萬元,比上年減少40.84%。
(二)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344.37萬元,比上年減少40.84%。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751.37萬元,比上年增加8.3%。用于項目支出的收入2593萬元,比上年減少47.71%。
(三)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3344.37萬元,比上年減少40.84%。按功能分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26.25萬元,比上年增加7.11%。教育支出100萬元,比上年減少83.33%。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61.02萬元,比上年增加155.9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07.5萬元,比上年增加304.2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05萬元,比上年減少83.25%。城鄉社區支出23.8萬元,比上年減少0.18%。農林水支出207.8萬元,比上年減少69.51%。商業服務業等支出662萬元,比上年增加4313.33%。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320萬元,上年無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631萬元,比上年減少73.71%。按經濟分類:基本支出751.37萬元,比上年增加8.3%。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31.5萬元,比上年減少44.57%。商品和服務支出213.8萬元,比上年減少3.89%。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306.08萬元,比上年增加470.48%。項目支出2593萬元,比上年減少47.71%。其中:商品和服務支出14萬元,上年無商品和服務支出。基本建設支出2579萬元,上年無基本建設支出。
六、“三公”經費決算情況
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31萬元,決算數為27.8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數為1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決算數為9.43萬元,公務用車保有量1輛公務接待費預算數為21萬元,公務接待費決算數為18.4萬元,公務接待268批次3600人次。2017年“三公”經費決算比2016年增加0.079999999999998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比上年增加0.43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比上年增加0.43萬元,公務接待費比上年增加0.399999999999999萬元,
七、政府性基金決算
2017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222萬元,本年支出222萬元,基本支出222萬元,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事業)運行經費
臨湘市桃礦街道辦事處單位性質為其他單位,部門決算報表沒有機關(事業)運行經費統計數據。
(二)政府采購情況
本年度政府采購計劃采購總額66.82萬元,其中:服務66.82萬元;本年度政府采購實際采購總額58.8萬元,其中:服務58.8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本單位年末共有車輛1輛。年末無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年末無單價10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九、相關的名稱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是指用于人大、政協、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發展與改革事務、統計信息事務、財政事務、稅收事務、審計事務、人力資源事務、紀檢監察事務、商貿事務、工商行政管理事務、質量技術監督與檢驗檢疫事務、民族事務、檔案事務、民主黨派及工商。
教育支出(類):是指用于政府教育事務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是指用于文化、文物、體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是指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指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統一管理的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經費。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是指用于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城鄉社區支出(類):是指用于城鄉社區事務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農林水支出(類):是指用于農林水事務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是指用于商業服務業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類):是指用于國土資源、海洋、測繪、地震、氣象等公益服務事業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類):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
政府采購 :就是指國家各級政府為從事日常的政務活動或為了滿足公共服務的目的,利用國家財政性資金和政府借款購買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制度。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武警)軍官、文職干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
津貼補貼:反映經國家批準建立的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地區附加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崗位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等。
伙食補助費:反映單位發給職工的伙食補助費,如誤餐補助等。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項目未包括的人員支出,如各種加班工資、病假兩個月以上期間的人員工資、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公務員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轉入企業工作并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后給予的一次性補貼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印刷費: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電費: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貼費和市內交通費。
維修(護)費: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費用,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會議費:反映會議中按規定開支的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
培訓費: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各類培訓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專用材料費:反映單位購買日常專用材料的支出。具體包括藥品及醫療耗材,農用材料,獸醫用品,實驗室用品,專用服裝,消耗性體育用品,專用工具和儀器,藝術部門專用材料和用品,廣播電視臺發射臺發射機的電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委托業務費:反映因委托外單位辦理業務而支付的委托業務費。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賠償費和訴訟費、國內組織的會員費、來訪費、廣告宣傳、其他勞務費及離休人員特需費、公用經費等。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生活補助:反映按規定開支的優撫對象定期定量生活補助費,退役軍人生活補助費,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和遺屬生活補助,因公負傷等住院治療、住療養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長期贍養人員補助費,由于國家實行退耕還林禁牧舍飼政策補償給農牧民的現金、糧食支出,對農村黨員、復員軍人。
生產補貼:反映各種對個人發放的生產補貼支出,如國家對農民發放的農機具購置補貼、良種補貼、糧食直補以及發放給殘疾人的各種生產經營補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