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能
1、單位職能職責
長塘鎮黨委、政府主要承擔貫徹執行黨和政府各項路線方針政策,促進經濟發展,增加農民收入,強化公共服務,著力改善民生,加強社會管理,維護農村穩定,推進基層民主,促進農村和諧的重大任務。
2、單位機構設置
長塘鎮機關設置5個內設機構:1,黨政綜合辦公室(加掛黨建工作辦公室、綜治維穩辦公室牌子)。2.經濟發展辦公室。3.民政和社會事務辦公室。4.衛生和計劃生育辦公室。5.設立長塘鎮人民武裝部,依法履行國防動員、民兵訓練、預備役管理等職能。
長塘鎮綜合設置6個公益一類事業機構,其人、財、物、事由鎮管理,市直有關業務部門進行業務指導和業務培訓。
1.農業綜合服務站(加掛農村經營管理站、動植物疫病防控中心牌子)。2.林業管理站。3.水利管理站。4.社會保障和公共文化站。5.安全生產和衛生計生監督管理站。6.規劃建設和環境保護站(加掛“控違治違”“空心房整治”牌子)。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預算編制里含二級預算的:
納入2018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
1、長塘鎮政府
2、長塘鎮財政所
3、長塘鎮農業綜合服務站
4、長塘鎮規劃環保站
5、長塘鎮社保公共服務站
6、長塘鎮林業站
7、長塘鎮水管站
8、長塘鎮安全計生服務站
9、長塘鎮敬老院
三、部門收支概況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總收入1,258.15萬元,比上年增加103.24%。總支出1,258.15萬元,比上年增加103.24%。
(二)收入決算情況
2017年收入1,258.1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231.15萬元,比上年增加98.87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7萬元,上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三)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支出1,258.1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44.99萬元,比上年增加35.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9.31萬元,比上年增加398.4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7.3萬元,上年無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城鄉社區支出7.3萬元,比上年增加71.73%。農林水支出854.25萬元,比上年增加115.19%。糧油物資儲備支出8萬元,上年無糧油物資儲備支出。其他支出27萬元,上年無其他支出。
四、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財政撥款總收入1258.15萬元,比上年增加103.24%。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231.15萬元,比上年增加98.87%。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7萬元,上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2017年度財政撥款總支出1258.15萬元,比上年增加103.24%。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31.15萬元,比上年增加98.87%。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7萬元,上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按功能分類如下: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44.99萬元,比上年增加35.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9.31萬元,比上年增加398.4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7.3萬元,上年無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城鄉社區支出7.3萬元,比上年增加71.73%。農林水支出854.25萬元,比上年增加115.19%。糧油物資儲備支出8萬元,上年無糧油物資儲備支出。其他支出27萬元,上年無其他支出。
五、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概況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總體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231.15萬元,比上年增加98.87%。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1231.15萬元,比上年增加98.87%。
(二)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231.15萬元,比上年增加98.87%。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1164.15萬元,比上年增加96.96%。用于項目支出的收入67萬元,比上年增加139.29%。
(三)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1231.15萬元,比上年增加98.87%。按功能分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44.99萬元,比上年增加35.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9.31萬元,比上年增加398.4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7.3萬元,上年無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城鄉社區支出7.3萬元,比上年增加71.73%。農林水支出854.25萬元,比上年增加115.19%。糧油物資儲備支出8萬元,上年無糧油物資儲備支出。按經濟分類:基本支出1164.15萬元,比上年增加96.96%。其中:工資福利支出416.09萬元,比上年增加10.71%。商品和服務支出275.54萬元,比上年增加53.2%。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472.53萬元,比上年增加1235.69%。項目支出67萬元,比上年增加139.29%。其中:基本建設支出67萬元,比上年增加139.29%。
六、“三公”經費決算情況
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16萬元,決算數為15.91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預算數為16萬元,公務接待費決算數為15.91萬元,公務接待240批次2600人次。2017年“三公”經費決算比2016年減少0.0899999999999999萬元,臨湘市長塘鎮人民政府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厲行節約,繼續嚴控“三公”經費。
七、政府性基金決算
2017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27萬元,本年支出27萬元,基本支出27萬元,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事業)運行經費
2017年臨湘市長塘鎮人民政府機關(事業)運行經費財政撥款決算275.54萬元。比2016年增加95.68萬元。
(二)政府采購情況
本年度政府采購無實際采購額。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本單位年末無車輛。年末無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年末無單價10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九、相關的名稱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是指用于人大、政協、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發展與改革事務、統計信息事務、財政事務、稅收事務、審計事務、人力資源事務、紀檢監察事務、商貿事務、工商行政管理事務、質量技術監督與檢驗檢疫事務、民族事務、檔案事務、民主黨派及工商。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是指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指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統一管理的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經費。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是指用于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城鄉社區支出(類):是指用于城鄉社區事務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農林水支出(類):是指用于農林水事務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糧油物資儲備支出(類):是指用于糧油物資儲備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
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管理費、辦公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武警)軍官、文職干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
津貼補貼:反映經國家批準建立的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地區附加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崗位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等。
獎金:反映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
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軍隊(含武警)為軍人繳納的傷亡、退役醫療等社會保險費。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項目未包括的人員支出,如各種加班工資、病假兩個月以上期間的人員工資、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公務員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轉入企業工作并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后給予的一次性補貼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印刷費: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咨詢費:反映單位咨詢方面的支出。
手續費:反映單位支付的各類手續費支出。
水費: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污水處理費等支出。
電費: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維修(護)費: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費用,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會議費:反映會議中按規定開支的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
培訓費: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各類培訓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勞務費:反映支付給單位和個人的勞務費用,如臨時聘用人員、鐘點工工資,稿費、翻譯費,評審費等。
委托業務費:反映因委托外單位辦理業務而支付的委托業務費。
工會經費: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工會經費。
其他交通費用:反映單位除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外的其他交通費用。如公務交通補貼,租車費用、出租車費用,飛機、船舶等的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
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賠償費和訴訟費、國內組織的會員費、來訪費、廣告宣傳、其他勞務費及離休人員特需費、公用經費等。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撫恤金:反映按規定開支的烈士遺屬、犧牲病故人員遺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傷殘人員的撫恤金,離退休人員等其他人員的各項撫恤金。
生活補助:反映按規定開支的優撫對象定期定量生活補助費,退役軍人生活補助費,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和遺屬生活補助,因公負傷等住院治療、住療養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長期贍養人員補助費,由于國家實行退耕還林禁牧舍飼政策補償給農牧民的現金、糧食支出,對農村黨員、復員軍人。
救濟費:反映按規定開支的城鄉貧困人員、災民、歸僑、外僑及其他人員的生活救濟費,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費,隨同資源枯竭礦山破產但未參加養老保險統籌的礦山所屬集體企業退休人員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發放的生活費,農村五保供養對象、貧困戶、麻風病人的生活救濟費。
生產補貼:反映各種對個人發放的生產補貼支出,如國家對農民發放的農機具購置補貼、良種補貼、糧食直補以及發放給殘疾人的各種生產經營補貼等。
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如嬰幼兒補貼、職工探親旅費、退職人員及隨行家屬路費、符合條件的退役回鄉義務兵一次性建房補助、符合安置條件的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的一次性經濟補助費、對農戶的生產經營補貼、保障性住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