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取消、降標和放開部分服務性收費的通知
湘發改價服〔2017〕516號
各市州發改委,省直管縣發改委(局)、物價局:
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辦發〔2017〕32號),從7月1日起,我省取消、降標和放開部分服務性收費,現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取消湘發改價服〔2016〕711號文中五項服務收費:
1、地籍檔案資料信息咨詢費
2、宗地圖件繪制費
3、測量成果利用費
4、城建檔案綜合服務費
5、城建房產檔案利用費
二、降低高速公路聯網收費技術服務費(湘發改函〔2016〕134號),其服務費現金收入部分按0.4%收取,非現金部分按原標準收取。
三、放開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服務費標準(湘發改價服〔2016〕711號),實行市場調節價。
四、各級發改(價格)部門應會同相關服務的行業主管部門做好收費政策調整變化的宣傳解釋工作,督促所轄服務機構按時執行上述規定。
五、此前凡與本通知不符的有關規定,一律以本通知為準。湘發改價服〔2016〕430號、湘價服〔2012〕86號文同時廢止。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