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是政府組閣局,部門主要職能涵蓋城市建設、工程質安監管,以及城市環境秩序、市政設施、綠化亮化、供水供氣、公共聚集場所等多個方面的管理,與群眾生產生活關系緊密。2016年,我局認真貫徹落實臨湘市人民政府下達的各項任務。現將我局 2016 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如下:
2016年度收入總計1584.18萬元,其中:公共財政撥款1264.48 萬元,政府性基金撥款337.7 萬元,納入專戶管理的撥款 萬元。本年支出總計1584.18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709.18 萬元。詳見《2016年度市直部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2016 年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584.1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71.48萬元,系保障我局人員經費及工作運轉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辦公費、車輛運行費等日常公用經費;項目支出 875萬元,是我局為完成洞庭湖沿岸垃圾治理、向陽路拆遷補償、城市公共用水、新型小城鎮建設而發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各項民生工程建設等方面。詳見《 2016 年度市 直部門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2016年“三公”經費支出合計62.56 萬元,比公開的部門預算數增加2.56萬元,系工作范圍和工作量增加的原因。分項為:因公出國(境)費支出 0萬元,比預算增加(減少) 0 萬元,提高(降低)0%,出國 0 次,共 0 人;公務接待費支出47.78 萬元,比預算增加 7.78萬元,增加19 %,是由于物價上漲以及接待任務增多的原因,公務接待共 280批2890 人次,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 14.78萬元,比預算減少5.22 萬元,是由于2016年10月公車改革、車輛暫停使用的原因。 詳見《 2016 年度市直部門“三公”經費決算公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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