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安辦工作職責
一、 負責起草全市金融創安工作的實施方案、總體工作規劃及出臺相關文件;
二、 編制和落實金融創安工作年度計劃;
三、 加強各成員單位及各鄉鎮(辦事處)工作協調與配合;
四、 積極開展全市優化金融生態環境評估工作;
五、 組織開展全市農村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信用鄉鎮、信用村、信用農戶、信用社區、信用企業);
六、 組織開展金融創安宣傳、誠信文化教育和投資者教育活動;
七、 辦好《金融創安工作簡報》,及時向相關領導和上級部門反饋全市創建金融安全區工作進展情況;
八、 落實金融創安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九、 做好創安辦日常工作,及時完成日常工作任務。
金融創安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一、 審定全市金融創安總體工作方案、職責、制度和相關文件;
二、 審定金融創安年度工作計劃;
三、 定期組織召開金融創安工作領導小組聯席會議,研究、解決金融創安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
四、 按照全市金融安全區創建工作總體部署,扎實推進社會信用環境綜合治理;
五、 牽頭組織開展金融創安工作的檢查、督促和考核,確保金融創安各項工作措施和任務落實到位;
六、 積極組織開展全市金融生態環境整治工作,著力優化金融生態環境,確保金融、經濟與社會秩序穩健發展;
七、 加強職能單位部門政策溝通與協調,為創安工作營造寬松環境。
創安辦工作制度
一、 按時上下班,有事外出請假;
二、 每周星期一組織召開創安辦工作人員會議,調度布置本周工作;
三、 將全市金融創安工作任務分解到相關單位與個人,并組織開展督查、考核工作;
四、 每月組織召開工作情況通報會議,及時交流匯報工作開展情況,并將督查、考核結果向市創安領導小組報告;
五、 每月將全市創安工作情況、工作進度、相關活動,以《金融創安工作簡報》形式向主管領導及上級部門報告;
六、 按照全市金融創安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對完成創安工作任務好且成績顯著的單位與個人進行通報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