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湘市位于湘鄂兩省交界處,長江中下游南岸,素稱“湘北門戶”。市域總面積1760平方公里,轄13個鎮(街道辦事處),總人口53萬人,被國務院定位中國成熟型資源城市。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統計數據作為衡量一個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效,統計數據需求日益增大,統計工作受到了社會各界的緊密關注,同時,伴隨產生的矛盾也越來越突出。尤其是鄉鎮統計基礎薄弱、統計隊伍不穩、管理體制不順等問題,嚴重阻礙了統計事業的發展。前段時間,市統計局業務三室下基層、深調研,取得了一些調查情況,現將全市13個鎮(街道辦事處)統計工作現狀、問題及采取的對策建議做一個探討:
一、基層基礎統計工作現狀
(一)統計機構設置情況。在全市鄉鎮合并改革中,鄉鎮都沒有設置統計職能機構,沒有統計編制,盡管安排了統計人員,但有的有獨立的辦公場所,有的就在黨政辦掛統計站牌子。
(二)統計人員配置情況。本次共調查了12個鎮(街道辦事處)專職或兼職綜合統計員共17人。按年齡層次劃分:25~35歲的9人,35~45歲的4人,45~55歲的2人,55歲以上2人,其中,25~35歲占52.9%,該年齡段為中堅力量,45~55歲的2人,55歲以上2人,已面臨退休。按學歷層次劃分:高中及以下3人,大專學歷7人,本科學歷7人,大專以上學歷占82.4%。按專業對口劃分:統計相關專業僅有4人,占23.5%。按從事統計時間劃分:工作年限在5年以下9人,占從業人員的52.9%。按技術職稱劃分:擁有技術職稱4人,占從業人員的23.5%,而職稱與統計相關的僅3人,擁有統計專業職稱的人員為零。
(三)統計管理體制情況。全市基層基礎統計人員實行的是雙重管理方式,行政上受鄉鎮人民政府領導,統計業務上受市統計部門的指導。由于統計員的人事管理權、工資在鄉鎮,因而鄉鎮可以隨意抽調統計人員從事統計以外的工作,統計人員變動極為頻繁。依據此次調查情況來看,能連續從事統計工作五年時間以上的很少,一年一換,一年幾換的問題突出,很難保證統計隊伍的持續穩定。
(四)統計基礎建設情況。近年,劉劍鐸同志擔任統計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以來,市統計局花費了大量資金用于統計基層規劃化建設。在全市鄉鎮合并改革之前,三分之二的鄉鎮已經創建了“標準化統計工作站”,工作站即使沒有達標也配齊了電腦和打印機。部分鄉鎮對于統計工作重視度不夠,管理上較為隨意,部分工作站都沒有將業務部門配置的辦公設備運用于統計工作,導致鄉鎮統計工作所需要的硬件環境差、設備陳舊,加之部分鄉鎮統計站還沒有并入政府光纖專網,嚴重影響了鄉鎮統計工作的效率提高。
(五)統計人員負擔過重。市統計局各職能科室統計調查均需要布置到鄉鎮,農業、工業、投資、勞資、商貿服務業、城鄉居民收入等專業的常規報表的上報,還有聯網直報和抽樣調查等,指標多、時間緊,普查年份還要參加各類大型普查,鄉鎮統計人員的工作量加重,這些專(兼)職統計人員工作非常辛苦,除完成日常瑣碎的統計工作任務外,還要承擔所在黨委、政府布置的其他中心工作,面對應接不暇的各種統計報表和臨時調查,鄉鎮統計人員顯得力不從心。
(六)統計服務工作滯后。目前,全市鄉鎮統計工作還只局限于一種簡單的報表收集、初級數據匯總整理上報階段,鄉鎮統計分析和綜合服務幾乎一片空白。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主要是:一是各種統計調查過多,鄉鎮統計人員個人承擔的工作過重,無暇開展統計服務;二是對統計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夠,部分鄉鎮統計人員思想認識不到位,認為統計報表是上級統計部門布置的,與鄉鎮黨委、政府無關,存在應付了事的思想,對統計工作力不從心。三是村級統計人員工作積極性不高。主要原因是村級統計人員都是由會計兼任,而會計本職業務工作就比較繁忙,待遇低,加之文化水平有限,工作責任心不強,不能及時如實提供相關數據統計工作經費和設備不足不能滿足日常的工作開展,統計調研和分析,在鄉鎮這一塊形同虛設,更談不上為黨委、政府提供優質服務。
二、剖析基層基礎統計工作存在的問題。
鄉鎮統計是基層基礎的綜合統計,目前是雙重管理,難度大,困難多。鄉鎮統計人員人事管理在鄉鎮,業務指導監督在市統計局,同時統計人員也是各站所臨時抽調的,自身的工作任務十分繁重。在日常工作和管理上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統計隊伍素質不高。13個鎮(街道辦事處)都配備了統計人員,但專職統計員非常少,大部分統計員都是身兼數職。雖然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占了總人數的82.4%,但與統計相關專業僅占23.5%,統計專業則無一人。擁有技術職稱的人員占總人數的23.5%,職稱與統計相關的人員僅占總人數的17.6%,擁有統計專業職稱的人員為零。
(二)統計人員變動頻繁。作為統計人員,需要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較強的計算機和網絡應用水平,因此保持統計人員的相對穩定是一個基本的前提條件,但現實情況并非如此。依據調查顯示,全市13個鎮(街道辦事處)統計員中,從事統計工作年限在5年以下的有9人,占全部人員的52.9%,個別鄉鎮統計員在2014~2016年之間就有三四次變動,在我們進行調查的同時,正值年中,就有鄉鎮對統計員進行調整。據了解,人員變動有多種原因,除部分統計人員因工作能力和業績出色得到提撥外,更多的則是因為統計工作任務重、枯燥、沒有前途,不想做而調換崗位,更主要的是鄉鎮統計我機構、無編制導致人員隨意進出。
(三)人員與任務的矛盾突出。近幾年來,上級統計調查任務不斷增加,各項普查、抽樣調查、聯網直報、眾多考核任務,給統計工作帶來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繁雜的統計工作任務使鄉鎮統計人員不堪重負。尤其是年報和普查期間,鄉鎮統計人員更是疲于應付,統計報表強調準確、及時,但到了鄉鎮僅靠一、二個統計人員,能勉強完成任務就不錯了。
(四)統計工作經費短缺。目前,2016年全國農業普查工作已經全面鋪開,按照國家各項統計報表、普查工作、抽樣調查經費實行的是分級負擔的原則,每逢大型普查任務,全市鄉鎮統計辦公經費都是市統計局擠出資金補貼鄉鎮,而鄉鎮基本沒有按照國家要求足額撥付統計經費,加上上級統計部門又沒有經費和物資的支持,鄉鎮很難完成各項統計任務,這一直影響著鄉鎮統計工作的管理和統計報表、各項普查、抽樣調查工作的開展。統計事業經費不足,統計人員沒有任何津補貼,有的統計人員搭乘車輛往返車費都不能及時報銷,金額較小的甚至需自己墊支費用,嚴重挫傷了統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進而影響到統計工作的正常開展。
三、加強基層基礎統計工作的建議
此次,市統計局業務三室對全市鄉鎮統計工作進行了調查研究,本意是要了解基層基礎統計工作一些現狀,研究解決鄉鎮統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工作和提高統計數據質量,服務好市委、市政府,為社會各界提供優質的數據服務。
(一)明確崗位職責劃分,夯實統計工作基礎。一是鄉鎮統計員職務由人事部門統一明確,每個鄉鎮設置專職統計員2至3名,承擔轄區內綜合統計工作并負責收集全部統計資料。二是要撰寫相關分析材料提供給鄉鎮有關領導,經鄉鎮領導審核把關同意后,報送市統計局,要切實負起為當地黨委、政府作參謀的職責。三是將鄉鎮統計經費列入市級財政預算范圍。
(二)爭取主要領導重視,提升統計工作地位。鄉鎮統計工作體現一個地方各方面的發展成效,個別鄉鎮領導對統計工作的重視程度不夠,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鄉鎮統計工作的順利開展。一方面要加大《統計法》的宣傳力度,不斷提高鄉鎮主要領導對統計工作的認識。另一方面,建議把鄉鎮統計工作納入到鄉鎮的年度目標考核,讓鄉鎮“一把手”重視、關心、支持統計工作,促使鄉鎮在人力、物力、財力上加大投入,改善鄉鎮統計工作環境,提升統計工作的地位,更好地發揮統計的作用。
(三)強化統計規范化建設,確保統計數據質量。2015年,市統計局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基礎統計工作規范化建設的指導意見》,一要建立崗位責任追究制。二要完善統計業務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統計報表、統計資料管理等各項必要的統計工作制度;三要建立健全基礎臺賬,切實做好統計原始資料的整理歸類、歸檔,做到檔案資料齊全、基礎臺賬健全;四要如實上報統計報表,做到不虛報、瞞報、拒報、遲報。加大統計數據的審核和評估力度,避免數出多門;五是要嚴格實行統計報表領導把關審核、簽字制度,以強化責任、維護統計數據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四)加大業務培訓力度,提高統計隊伍專業水平。加強統計隊伍的專業水平,提高鄉鎮統計人員素質對確保統計工作的順利開展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一是要切實抓好統計人員的職業道德、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業務知識培訓。建立健全從業資格培訓、繼續教育培訓體系,要通過辦培訓班的形式,組織鄉鎮統計人員進行學習。學習相關的法律知識,提高守法普法的意識和能力;學習統計專業知識,提高調查能力與綜合評估核算能力。二是市統計局專業科室要加強指導,提高實際操作能力和業務技能。三是鄉鎮統計人員也要做到知識更新,在工作中擠時間學習,學中干,干中學。
(五)加強統計隊伍建設,充分調動工作積極性。首先是要確立統計機構編制,根據鄉鎮統計工作業務量的大小配備統計人員,保持統計隊伍的相對穩定性,同時對工作能力強、業績突出的統計人員要讓他們及時得到提拔重用。對鄉鎮統計人員的變動,要積極爭取按照《統計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九條中關于“鄉鎮統計員的調動,應當征得市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的同意”的規定執行,從組織上確保鄉鎮統計隊伍的穩定;二是要建立健全激勵機制,進一步激發廣大統計工作者的積極性、創造性和主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