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關于2023年秋季中小學教育收費有關
事項的通知》的解讀說明
一、文件出臺背景
為加強我市中小學教育收費管理,規范教育收費秩序,根據省市教育收費文件規定,我局聯合市教育體育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了《2023年秋季教育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臨發改價〔2023]197號)。
二、文件制定的政策依據
1.《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明確我省中小學教育收費政策的通知)》(相發改價費規〔2022]643號)
2.《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湖南省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辦法(2022年修訂)的通知〉》(湘發改價費規〔2022〕450號)
3.《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新聞出版局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湖南省中小學教材價格管理辦法〉的通知》(湘發改價費規〔2022〕307號)
4.《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新聞出版局〈關于核定2023年秋季中小學教科書價格的通知〉》(湘發改價費規〔2023〕546號)
5.《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新聞出版局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公布中小學秋季教輔材料指導價格目錄的通知〉》(湘發改價費〔2019〕550號)
6.《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新聞出版局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公布中小學春季教輔材料指導價格目錄的通知》》(湘發改價費〔2020〕51號)
7.《岳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岳陽市財政局岳陽市教育體育局岳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023年秋季中小學教育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岳發改價費〔2023〕336號)
三、主要內容
1.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收費項目和標準:包括作業本費、教輔材料費、伙食費(含飯菜加熱服務費或大米加工服務費)、校服費和課后服務費。
2.普通高中學校收費項目和標準:學費、教材費、作業本費、教輔材料費、住宿費、伙食費、校服費、課后服務費、補辦證卡工本費、研學實踐費和校外活動費和健康體檢費。
3.學生休學、退學或經批準轉學的退費政策。
4.加強教育收費監督管理,規范收費行為。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嚴禁普通高中學校聯合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小語種、體藝類課程培訓收費。嚴禁中小學補課亂收費。嚴禁強制學生購買平板電腦或教育APP,作為教學、管理工具要求統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向學生及家長收取任何費用。嚴禁學校和教師以家長委員會的名義組織收費、攤派或捐資。嚴禁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收取保險傭金。嚴禁學校在軍訓期間向學生收取除伙食費外的其他任何費用。發改、財政、教育、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密切配合,切實履行教育收費監督管理職責,確保各項教育政策落實到位。
臨湘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