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會議安排,現就《關于禁止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區域、時段劃定的通告》起草情況說明如下:
一、出臺背景和意義
禁止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是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一段時間以來,全域禁燒農作物秸稈對農業生產造成了很大困惑,省生環廳和省農業農村廳會商后,審慎和及時提出了“劃定焚燒區和禁燒時段”相關建議,并將適時出臺相關政策文件,結合工作實際,開展有序焚燒。
這項政策的出臺將及時緩解當前秸稈禁燒與農業生產的現實矛盾,化解基層干部與廣大農業生產者的思想觀念對立,更加有利于以科學的、系統的觀點評估、做好農業環保工作,做到農業環保與農業生產有機結合,堅持以實事求是的原則開展相關工作,聽取群眾呼聲,爭取廣大群眾支持,提高環保綜合效益。
二、起草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2、《湖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
3、湖南省農業農村廳:《湖南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露天焚燒管理若干規定(草案)》
4、湖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湖南省秸稈禁燒區及限燒區劃定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
三、與部門單位溝通情況
8月16日下午,李開龍副市長組織召開了14個鎮(街)13個部門單位參加的《劃定農作物秸稈禁止露天焚燒區域、時段工作部署會》,會上及會后共收集到7個單位的19條意見,送審稿綜合采納了14條意見,已在送審稿補充或修改完善表述。
四、工作建議
上級政策調整和工作形勢發生變化,建議臨湘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的通告》(臨政通告【2023】2號<LXDR-2023-00002>)同時宣布廢止。
五、請求事項
提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關于禁止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區域、時段劃定的通告》,以市人民政府名義作規范性文件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