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臨環評[2022]13號
關于臨湘市瑞隆礦業有限公司年產1萬噸白云石粉、1萬噸白云石顆粒整治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
臨湘市瑞隆礦業有限公司 :
你單位報送的《年產1萬噸白云石粉、1萬噸白云石顆粒整治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相關附件材料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項目位于湖南省岳陽市臨湘市白云鎮張牌村新牛組凡泰礦業礦區內(東經113 度 24分 48.626 秒,北緯29 度 30分20.300秒),總投資170萬元,用地面積5000㎡,主要建設有生產區(白云石粉、白云石顆粒生產線各1條)、原料堆場、倉庫及配套的水、電、氣、環保工程等。主要原料為白云石礦(主要來源于凡泰礦業);主要生產工藝為:原料-鄂破機初步破碎-給料-錘破機二次破碎-篩分-白云石顆粒;原料-鄂破機初步破碎-給料-雷蒙機二次破碎-白云石粉。項目已建成,系完善環評手續,我局已對其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根據項目報告表的內容、結論和專家評審意見,從環保角度考慮,我局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表所列性質、地點、規模及污染防治措施。
二、項目在建設和運營中,必須全面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設施和措施,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并著重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采用先進的設備和工藝,做到清潔生產,切實解決目前項目存在的環境問題。
2、廢氣污染防治。建設封閉的原輔材料、產品倉庫和生產車間,所有物料均須入庫分類存放;生產區地面、廠區運輸道路應進行硬化;裝卸、給料、破碎、篩分、包裝等各產塵環節均應設置高效的收塵、除塵裝置,采用噴淋降塵的部位應設置固定可旋轉的噴灑裝置或噴霧設備;運輸車輛應進行覆蓋,道路應及時清掃和灑水降塵;皮帶輸送須采取全封閉措施;磨粉、篩分工序應在密閉設備中進行并配備高效的粉塵收集處理設施,粉料采用管道輸送;加強車間管理,定期維護保養、檢修設備設施,防止粉塵“跑、冒、漏”現象;項目有組織、無組織排放粉塵均須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的二級標準要求,有組織排放的粉塵經一根15米高排氣筒集中排放。
3、水污染防治。全廠實行雨污分流,建設好截(排)水溝;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回用于周邊農作物;初期沖刷雨水經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廠區內灑水降塵使用;設置進出車輛沖洗平臺,洗車廢水回用;項目不設廢水外排口。
4、固體廢物管理。認真落實固體廢物管理各項要求,做好各類固體廢物的分類、暫存、處置和管理工作,建設規范的固體廢物暫存場所。除塵灰、沉淀渣、廢包裝袋等綜合利用或合理處置,廢機油等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安全處置并落實轉移聯單制度;生活垃圾交環衛部門日產日清。
5、噪聲污染防治。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減震、消音等措施,確保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
6、環境管理。設置環保機構和專職人員,建立健全的環境管理制度,落實企業監測、排污許可等要求,制訂環境風險應急預案、落實風險防范措施,建立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臺賬,特別要做好非正常工況下的污染防治措施,確保環保設施穩定正常運行、外排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三、項目建成后應按規定程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由岳陽市臨湘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該項目的日常現場監管。
岳陽市生態環境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