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臨環評【2022】5號
關于臨湘市勝源和礦業有限公司年處理 6萬噸礦山廢棄砂石綜合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
臨湘市勝源和礦業有限公司:
你單位報送的《年處理 6萬噸礦山廢棄砂石綜合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相關附件材料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根據臨湘市人民政府市長辦公會議紀要〔2021〕第34次文件精神,為解決臨湘市非正規垃圾點(詹橋鎮鴉山村)修復項目的遺留廢石問題,臨湘市勝源和礦業有限公司擬對位于湖南省臨湘市忠防鎮沙坪村汀家組的年加工6萬噸精品長石環境整治項目 (2018年已取得環評批復,2019年取得驗收意見)在原址上進行改建,不新增建設用地。項目總投資600 萬元,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增1臺制砂機脫水篩、1臺圓錐機,對部分儲運工程、環保工程進行完善,其余依托已有工程。主要生產工藝為:裝卸→鄂破→篩洗→脫水→產品,主要產品由精長石礦變為砂、碎石。根據項目報告表的內容、結論和專家評審意見,從環保角度考慮,我局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表所列性質、地點、規模及污染防治措施。
二、項目在建設和運營中,必須全面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風險防范措施,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同時,要求著重做好以下工作:
1、嚴格原料準入。原料、產品應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限量》(GB6566-2010 ),《建筑用砂》( GB/T14684-2011) 等要求。原料須取得合法來源,同時,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改變原料來源。項目發生重大變更應重新環評。原有長石加工項目不再運行。
2、廢氣污染防治設施。建設封閉式的原輔材料、產品倉庫和生產車間,所有物料均須入庫,合理分區堆放,嚴禁露天堆放;物料轉運、輸送等產塵環節應盡量采用自動化輸送方式;采用濕式作業;裝卸、破碎、振動、給料、落料等有粉塵產生的工序設置自動噴淋灑水降塵裝置;加強廠區綠化和運輸管理,對廠區道路、轉運、生產區等地面均應進行硬化,及時清掃、灑水抑塵;確保無組織排放粉塵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要求。
3、水污染防治。實行雨污分流,規范建設項目區域內的雨水截(排)水溝、污水管網和廢水循環系統;生產廢水、壓濾水、洗車廢水等經三級沉淀池處理后回用不外排;含泥砂的初期雨水應建設初期雨水收集池和截換閥門,回用于生產;生活污水經隔油池、化糞池處理后用于周邊農作物; 項目不設廢水排放口。
5、固體廢物管理。嚴格落實固廢管理各項要求,各類固廢分類收集、綜合利用或安全處置,應建設規范的暫存場所和管理臺帳。廢機油、廢潤滑油等危險廢物應交有資質單位并落實轉移聯單制度。
6、噪聲污染防治。采用先進的工藝和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源采取有效的消聲、減振、隔聲等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2類標準。同時,要加強物料運輸車輛管理,合理安排運輸路線和時間,途經聲敏感目標處要采取禁鳴、限速措施,不得擾民。
7、環境管理。建立健全的環境管理制度,落實企業自行監測、排污許可等要求,制訂環境風險應急預案、落實風險防范措施。加強設施的運行管理,做好非正常工況下的污染防治措施,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切實解決目前物料堆放存在的問題,加強對廠區周邊植被和護坡加固,防止發生次生環境問題。
三、項目建成后應按規定程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由岳陽市臨湘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該項目的日常現場監管。
岳陽市生態環境局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