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臨環評【2022】2號
關于臨湘市強盛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綜合利用尾砂(15萬噸/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
臨湘市強盛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你單位報送的《綜合利用尾砂(15萬噸/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相關附件材料已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項目位于公司現有鉛鋅浮選廠區域內(東經113 度30分 23.763秒,北緯29 度 21 分34.012秒),總投資300萬元,總用地面積2664m2。項目主要將鉛鋅浮選中的尾礦排放方式由過去的濕法堆存尾礦庫改為干法利用(作建筑材料)。主要建設有尾砂脫水壓濾車間、烘干車間及配套的貯運、供熱設施等,其余依托公司已有設施;主要生產工藝為旋流分離→絮凝沉降→壓濾脫水→烘干→冷卻→包裝,烘干燃料為天然氣。根據項目報告表的內容、結論和專家評審意見,從環保角度考慮,我局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表所列性質、地點、規模及污染防治措施。
二、項目在建設和運營中,必須全面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風險防范措施,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同時,要求著重做好以下工作:
1、嚴格原料準入。選礦廠加工的礦石須來自你公司現有礦山,如改變礦石來源,應對所產生的尾砂重新進行浸出毒性檢測和放射性檢測,以滿足建筑用材標準要求。利用尾礦庫內已有尾礦必須取得相關部門的許可并另行環評。
2、施工期污染防治。認真落實施工期各項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噪聲、施工廢水、揚塵,建筑廢渣等對周邊環境產生影響。
3、廢氣污染防治。建設封閉式的原輔材料、產品倉庫和生產車間,所有物料均須入庫,合理分區堆放;物料轉運、輸送等產塵環節應盡量采用自動化輸送方式,干尾砂輸送應采用封閉方式,產品應以袋裝出廠;尾砂烘干采用管道天然氣為燃料;加強廠區綠化和運輸管理,對廠區道路、轉運、生產區等地面均應進行硬化,及時清掃、灑水抑塵;烘干、入料、包裝等產生廢氣的工序須設置高效收集設施,經處理達標后通過15m以上排氣筒高空排放;確保有組織排放廢氣
達到《湖南省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實施方案》限值要求,無組織排放粉塵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無組織排放濃度監控限值。
4、水污染防治。實行雨污分流,規范建設項目區域內的雨水截(排)水溝和污水管網;沉淀池廢水、壓濾廢水在車間內收集后經專用管道排入公司鉛鋅浮選項目現有的尾礦廢水處理系統處理,項目不改變鉛鋅浮選項目尾礦廢水的排水總量、污染因子、排放方式和執行標準。做好廢水收集處理設施、輸送管道及各重點防滲部位的防滲措施,不得對土壤、地下水產生影響。
5、固體廢物管理。嚴格落實固廢管理各項要求,各類固廢分類收集,建設規范的暫存場所和管理臺帳。廢機油、廢潤滑油等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安全處置并落實轉移聯單制度。
6、噪聲污染防治。采用先進的工藝和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源應采取有效的消聲、減振、隔聲等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2類標準。同時,要加強物料運輸車輛管理,合理安排運輸路線和時間,途經聲敏感目標處要采取禁鳴、限速措施,不得擾民。
7、環境管理。建立健全的環境管理制度,落實企業監測、排污許可等要求,制訂環境風險應急預案、落實風險防范措施,加強設施的運行管理,做好非正常工況下的污染防治措施,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按要求做好天然氣的使用、管理,防止發生二次污染。在未取得相關審批手續前已建成的烘干車間不得投入生產。
8、總量控制指標。項目建成后新增SO2和NOx總量指標分別為0.09t/a和0.567t/a,在交易平臺上獲得。
三、項目建成后應按規定程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由岳陽市臨湘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該項目的日常現場監管。
岳陽市生態環境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