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衛健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
(二)人事股。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承擔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
(三)規劃發展與信息化股。組織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統計工作。
(四)財務股審計股。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五)行政審批法規股。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工作,政務服務事項的確定、調整及行政審批標準化工作;負責有關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政策咨詢、調研論證、資料歸檔和信息統計工作;依法集中受理和審批權限范圍內的醫療機構設置許可,衛生許可證發放,醫療機構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購用印鑒卡核發,醫師執業注冊及職業證書核發,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及服務人員執業許可,外國醫療團體來華短期行醫審批等行政許可。負責本部門政務窗口的日常管理。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
(六)體制改革股(加掛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股牌子)。承擔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擬訂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使用管理措施并組織實施,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短缺藥品監測預警。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
(七)疾病預防控制股(加掛市血吸蟲病防治辦公室牌子)。擬訂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并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擬訂全市血吸蟲病防治工作政策,協調有關部門開展血吸蟲病的綜合防治工作,負責全市血吸蟲病防治的業務技術管理。
(八)醫政醫管股。擬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應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范、標準并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
(九)基層衛生健康股。擬訂全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規劃、標準和規范并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的相關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
(十)衛生應急辦公室。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十一)宣傳科技教育股。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擬訂全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后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
(十二)綜合監督股(加掛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股牌子)。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范執法行為。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交流。
(十三)中醫藥管理股。擬訂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全市中醫服務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實施中醫執業資格許可制度;負責全市中醫藥、中西醫結合科研工作;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加強中醫藥行業監管。
(十四)老齡健康股。組織擬訂并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
(十五)婦幼健康股(加掛計劃生育藥具管理站牌子)。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規劃、技術標準和規范并組織實施,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管理全市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負責編制全市年度避孕藥具需求計劃,組織實施避孕藥具儲存、調撥;負責指導鄉級計劃生育藥具的計劃、質量目標等管理和宣傳及藥管員的培訓工作;負責對全市計劃生育保健用品市場進行檢查和監督;承擔全市避孕藥具的免費發放工作。
(十六)職業健康股。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十七)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股。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貫徹落實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十八)愛國衛生工作股。貫徹執行全國愛國衛生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愛國衛生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并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和各成員單位工作責任的落實;組織開展衛生創建和城鄉環境衛生評價工作;負責全市農村改水、改廁工作的規劃,并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實施;組織開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負責全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技術指導;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可設專職副書記1名(正股級)。
機關紀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紀律檢查工作,聯系市紀委監委派駐本單位紀檢監察組,并承辦相關工作。可設專職副書記1名(正股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