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政字〔2021〕3號B類
同意公開
臨湘市人民政府
對岳陽市八屆人大六次會議第103號建議的答復
李際紅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曹峰水庫飲用水源保護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1.關于曹峰水庫上游碎石場整治遺留問題,堆放碎石的地段非常特殊,三分之二屬于云溪,三分之一屬臨湘,碎石場老板曾曉明、張東華均是云溪人。根據實際情況,4月15日您提出由云溪區生態環境局牽頭,組織臨湘及相關職能部門商定碎石處理方案,我市多次與云溪區進行了溝通,將組織相關部門積極配合云溪區做好整治工作。
2.關于上游生活污染問題:一是堅持常態化保潔措施,為每戶居民均配備了垃圾桶,并安排專職清運人員進行清運,同時,長安街道人居環境指揮部每周進行抽查,確保人居環境整治落到實處。二是曹家組共34戶已有11戶進行了廁所改造,其他居民的廁所改造將在今年底前全部完成,徹底解決生活污水污染。三是曹峰水庫上游小養殖場,我市已于2017年實施了退養拆除,并通過了中央環保督察驗收。
感謝您對臨湘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臨湘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日
承辦負責人:黃時星
承辦人及聯系電話:喬迪 15197059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