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范電動車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的提醒告誡函
臨湘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臨湘市發展和改革局

臨湘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臨湘市發展和改革局
關于規范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的
提醒告誡函
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運營單位、物業服務企業、電網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政府關于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重要部署,結合我省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工作要求,規范我省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市場經營秩序,現就有關事項提醒告誡如下:
一、實行充電價費分離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規范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的通知>的通知》(湘發改價調〔2024〕731號)規定,自2024年12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戶外充電設施的充電費用實行價費分離,充電電費和服務費應分別標示、分別計價,除電費和服務費外,不得自立其他收費項目向用戶收取費用。
二、嚴格執行電價政策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執行有關事項的通知》(湘發改價調〔2024〕824號)明確,居民住宅小區內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其用電價格按執行居民合表電價的非居民用戶電價政策執行(含非電網直供用戶);居民住宅小區以外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按其所在場所電價政策執行。充電設施運營單位不得擅自提高電價標準。
三、合理制定服務費標準
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在制定充電服務費標準時,應充分考慮充電設施的公共服務屬性和民生屬性,按照彌補成本、合理收益、誠實信用原則合理制定充電服務費標準。在制定居民住宅小區充電服務費時,充電設施運營單位應會同小區產權單位、業主委員會或物業服務企業協商從低確定服務費標準。
四、嚴格落實明碼標價
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運營單位應通過充電App、微信小程序展示,在充電設施旁醒目位置規范設置收費公示牌等方式,向用戶公示收費標準。在充電完成后,應通過充電App、微信小程序向用戶推送實際充電數據(包括充電時間、電費、服務費等),完整反饋收費的構成情況,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
自本提醒告誡函發出之日起,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運營單位要立即開展自查自糾,進一步規范經營行為。對經提醒告誡后仍不整改的違法行為,將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將通過新聞媒體予以公開曝光。廣大市民如發現價格違法行為,請保留好相關證據,及時撥打12315、12345進行投訴舉報。
附件:1.XX小區內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公示牌
2.XX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公示牌

臨湘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臨湘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1
XX小區內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公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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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小區內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公示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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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項目 |
收費標準 |
收費明細 |
定價方式 |
政策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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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 充電費 |
充電電費+服務費 (元/千瓦時) |
充電電費 |
XX元/千瓦時 |
政府定價 |
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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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電服務費 |
XX元/千瓦時 |
市場調節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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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單位 |
X X 公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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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電話 |
XXXXXXX |
價格舉報電話 |
12315、1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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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居民住宅小區內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用電價格按執行居民合表電價的非居民用戶價格 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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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XX 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公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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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公示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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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項目 |
收費標準 |
收費明細 |
定價方式 |
政策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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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 充電費 |
充電電費+服務費 (元/千瓦時) |
充電電費 |
XX元/千瓦時 |
市場調節價 |
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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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費 |
XX元/千瓦時 |
市場調節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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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單位 |
X X 公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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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電話 |
XXXXXXX |
價格舉報電話 |
12315、1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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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居民住宅小區以外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按其所在場所用電類別電價政策執行, 當月充電電費按上月實際結算電價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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