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可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審批事項和申報材料清單(第一批)
附件8
附1
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可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審批事項清單(第一批)
|
序號 |
可實行告知承諾事項名稱 |
原申請材料 |
實行告知承諾后需提交申請材料 |
備注 |
|
1 |
企業投資項目備案 |
不需提供任何材料。僅需在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填報項目及項目單位有關信息,并閱知有關承諾并點擊同意即可。 |
告知承諾書(模板詳見附3) |
|
|
2 |
節能審查 |
1.項目節能評審意見(含綠色建筑等級要求); 2.項目節能報告(含綠色建筑等級要求); 3.項目節能審查請示文件(項目所在市州發改委); 4.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實施方案。 |
告知承諾書(模板詳見附3) |
已開展區域評估且符合區域評估適用條件的實行告知承諾制。 |
|
3 |
建設工程文物保護和考古許可 |
1.項目建設用地的國土復函或包含項目用地數據的可研報告 2.項目用地的1比1萬地形圖(或1比2千圖配合1比5萬圖);GOOGLE EARTH線路走向圖。 |
1.告知承諾書(模板詳見附3); 2.按文物影響評估結論完成了相關文物保護與考古工作的批復文件。 |
已開展區域評估且符合區域評估適用條件的實行告知承諾制。 |
|
4 |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 |
1.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 2.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承諾書; 3.XX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專家咨詢意見; 4.XX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申請函。 |
1.告知承諾書(模板詳見附3); 2.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 3.XX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專家咨詢意見。 |
已開展區域評估且符合區域評估適用條件的實行告知承諾制。 |
|
5 |
取水許可審批 |
1.屬于備案項目的,提供有關備案材料; 2.與第三者利害關系的相關說明; 3.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 4.建設項目取水與第三者有利害關系時,有利害關系第三者的承諾書或者其他文件; 5.利用已批準的入河污口退水的,應當出具具有管轄權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文件。 6.取水許可申請書。 |
1.告知承諾書(模板詳見附3); 2.與第三者利害關系的相關說明; 3.屬于備案項目的,提供有關備案材料; 4.有利害關系第三者的承諾書或者其他文件; 5.水資源論證區域評估報告書及其審查意見; 6.利用已批準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應當出具具有管轄權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的同意文件; 7.退水排入污水處理廠的,應當出具污水處理廠同意接納項目退水的文件或協議。 8.取水許可申請書。 |
已開展區域評估且符合區域評估適用條件的實行告知承諾制。 |
|
6 |
洪水影響評價審批 |
1.湖南省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涉河管理事項行政審批申請書; 2.湖南省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立項依據文件; 3.湖南省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報告; 4.湖南省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防洪補救補償措施設計報告; 5.建設項目設計報告(涉及河道管理范圍內的建設內容),設計單位簽字并蓋章; 6.如與第三人合法的水事權益有利害關系的,須提交與第三人的協議書; 7.項目單位落實補救補償措施及資金承諾函; 8.環評影響評價批復(限城鄉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 |
1.告知承諾書(模板詳見附3); 2.湖南省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涉河管理事項行政審批申請書; 3.湖南省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立項依據文件; 4.湖南省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報告; 5.湖南省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防洪補救補償措施設計報告; 6.建設項目設計報告(涉及河道管理范圍內的建設內容),設計單位簽字并蓋章; 7.如與第三人合法的水事權益有利害關系的,須提交與第三人的協議書; 8.項目單位落實補救補償措施及資金承諾函; 9.環評影響評價批復(限城鄉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 |
已開展區域評估且符合區域評估適用條件的實行告知承諾制。此情形僅涉及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涉河管理事項審批,故僅列出相應的申報材料。 |
|
7 |
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審核 |
1.航評報告; 2.項目的規劃或者其他建設依據; 3.涉及規劃調整或者拆遷等措施的應當提供規劃調整或者拆遷已取得同意或者已達成一致的承諾函、協議。 |
1.告知承諾書(模板詳見附3); 2.航道通航條件影響區域評價報告; 3.項目規劃或其他建設依據。 |
已開展區域評估且符合區域評估適用條件的實行告知承諾制。 |
|
8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 |
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批申請; 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公示本及全本)(附件須包括:①對產能過剩行業,需要提交相關部門對建設項目立項批復或備案準予文件;②是否存在環評違法行為的情況說明;③生態保護紅線主管部門關于項目是否涉及生態保護紅線的說明材料;④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審核申請表;⑤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基礎信息表); 3.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說明; 4.關于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中刪除不宜公開信息說明; 5.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
1.告知承諾書(模板詳見附3) 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申請表; 3.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基礎信息表; 4.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全本及公示版、主動公開的證明材料、可公開情況的說明; 5.對于納入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實施范圍的建設項目,還需提交總量來源證明材料。 |
已開展區域評估且符合區域評估適用條件的實行告知承諾制。 |
|
9 |
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證核發 |
1.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或項目核準或備案文件; 2.使用土地的證明文件(土地出讓合同或劃撥土地決定書); 3.不動產權登記證; 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已審定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修建性詳細規劃、總平面圖; 6.定位紅線圖、放線報告單及回執; 7.日照分析報告; 8.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復核表及建筑面積復核表。 |
1.告知承諾書(模板詳見附3); 2.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或項目核準或備案文件; 3.使用地土地的證明文件(其中出讓土地提交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劃撥土地提交劃撥土地決定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4.建設工程設計方案、修建性詳細規劃、總平圖; 5.定位紅線圖、放線報告單及回執; 6.日照分析報告; 7.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復核表及建筑面積復核表。 |
帶方案出讓土地(即將規劃設計方案作為土地掛牌出讓條件)的房屋建筑項目實行告知承諾制 |
備注:本表中可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審批事項是指建設單位通過填報該審批事項的告知承諾書(見附3)及提交有關申報材料,對所申請的事項作出承諾后,由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根據申請人信用等情況于1個工作日內直接作出審批決定,并落實事中事后監管責任。
附2
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可實行告知承諾制的申報材料清單(第一批)
|
序號 |
事項名稱 |
原申請材料 |
提出告知承諾申請時 必須提交的材料 |
可在承諾期內 補充提交的材料 |
承諾提交 時間 |
備注 |
|
1 |
企業投資項目核準 |
1、自然資源部門核發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涉及劃撥土地的需提供); 2、自行編寫或由項目單位自主委托具有相關經驗和能力的工程咨詢單位編寫的項目申請報告; 3、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該提供的其他材料。 |
1、告知承諾書(模板詳見附4); 2、自行編寫或由項目單位自主委托具有相關經驗和能力的工程咨詢單位編寫的項目申請報告; 3、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該提供的其他材料。 |
自然資源部門核發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涉及劃撥土地的需提供) |
開工前 |
|
|
2 |
政府投資項目初步設計審批 |
1、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 2、項目選址意見書或項目規劃設計條件、經批準的規劃總平面圖; 3、地質初勘報告、初步設計文件及概算文本; 4、勘察設計合同主要頁(屬于公開或邀請招標的還需提供中標通知書); 5、涉及地鐵、風景名勝、航道通航等方面的,還需提供相關部門的審查意見; 6、涉及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批的,還應提供超高層建筑抗震設防專項審批表。 |
1. 告知承諾書(模板詳見附4); 2. 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 3.項目選址意見書或項目規劃設計條件; 4.地質初勘報告、初步設計文件及概算文本; 5.勘察設計合同主要頁(屬于公開或邀請招標的還需提供中標通知書); 6.涉及地鐵、風景名勝、航道通航等方面的,還需提供相關部門的審查意見; 7.涉及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批的,還應提供超高層建筑抗震設防專項審批表。 |
經批準的規劃總平面圖。 |
政府投資項目初步設計審批前 |
|
|
3 |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聯合圖審、含消防、人防等) |
1、巖土勘察報告、圖紙等; 2、施工圖設計文件、計算書等; 3、自然資源與規劃主管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人防部門出具的防空地下室建設批準文件掃描件。 |
1.巖土勘察報告、圖紙等; 2.施工圖設計文件、計算書等; 3.政府投資項目需提交經審批通過的初步設計文件掃描件; 4.限期補充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防空地下室建設批準文件的承諾書。 |
1.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人防部門出具的防空地下室建設批準文件掃描件。 |
施工圖審查報告書出具前 |
原則上重大民生工程建設項目實行告知承諾制。 |
|
4 |
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工程建設涉及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審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設各種管線、桿線等設施審批,城市橋梁上架設各類市政管線審批) |
1、覆土前測量工作承諾函; 2、管線綜合初步設計審查批復(或者單獨管線初步設計審查批復); 3、管線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僅橋梁架設管線、桿線提供); 4、管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僅橋梁架設管線、桿線提供); 5、安全評估報告(僅橋梁架設管線、桿線提供); 6、事故預警和應急搶救方案(僅橋梁架設管線、桿線提供); 7、橋梁專家審查委員會的審查意見(僅橋梁架設管線、桿線提供)。 |
1、告知承諾書(模板詳見附4); 2、覆土前測量工作承諾函; 3、管線綜合初步設計審查批復(或者單獨管線初步設計審查批復); 4、管線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僅橋梁架設管線、桿線提供)。 |
1、管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僅橋梁架設管線、桿線提供); 2、安全評估報告(僅橋梁架設管線、桿線提供); 3、事故預警和應急搶救方案(僅橋梁架設管線、桿線提供); 4、橋梁專家審查委員會的審查意見(僅橋梁架設管線、桿線提供)。 |
開工前 |
|
|
5 |
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審核 |
1、設計單位的資質證和設計人員的資格證復印件; 2、總規劃平面圖; 3、防雷裝置施工圖設計說明書、施工圖設計圖紙及相關資料; 4、設計中所采用的防雷產品相關資料。 |
1、告知承諾書(模板詳見附4); 2、設計單位的資質證和設計人員的資格證復印件; 3、總規劃平面圖; 4、防雷裝置施工圖設計說明書、施工圖設計圖紙及相關資料。 |
設計中所采用的防雷產品相關資料。 |
開展雷電防護裝置設計技術評價前 |
|
|
6 |
因工程建設需要拆除、改動、遷移供水、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審核 |
1、拆除、改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方案(包括地點、原因、內容、工期、可能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造成的影響,應采取應急補救措施,以及所需費用和保障措施等); 2、改建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施工圖設計文件; 3、項目周邊現狀市政排水設施勘察技術報告和圖紙; 4、建設單位關于承擔拆除、改建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和采取臨時措施等費用的承諾書; 5、公共排水設施維護單位(業主單位)出具的書面意見。 |
1、拆除、改動、遷移供水、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方案; 2、公共供水、排水與污水設施維護管理單位出具的書面意見; 3、建設單位關于承擔拆除、改動、遷移供水、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和采取臨時措施等費用的承諾書; 4、告知承諾書(模板詳見附4)。 |
1、改建的城鎮供水、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施工圖設計文件; 2、項目周邊現狀市政供水、排水與污水設施勘察技術報告和圖紙。 |
拆除、改動、遷移動工前 |
|
|
7 |
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文件(最高投標限價)、文件澄清或修改備案 |
1、項目審批和設計文件等前期技術資料 2、招標文件 3、最高投標限價 |
1、招標文件; 2、最高投標限價; 3、初步設計審查文件; 4、告知承諾書(模板詳見附4)。 |
施工圖審查備案文件 |
施工許可辦理前 |
|
|
8 |
建設工程城建檔案驗收 |
《建設工程文件歸檔規范》《湖南省建筑工程竣工驗收技術資料統一用表》(湘質監統編 城檔2015-2)或按照《湖南省市政基礎設施竣工驗收技術資料統一用表》(湘質監統編 城檔2015-2)規定的全部申報材料 |
1、《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執行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分項工程檢驗批樣表及驗收備案各類往來文函用表的通知》(湘建〔2015〕122號)、《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執行湖南省市政基礎設施技術資料統一用表的通知》(湘建〔2019〕10號)以及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城建檔案專項驗收相關文件規定的主審要件; 2、告知承諾書(模板詳見附4)。 |
湘建〔2015〕122號、湘建〔2019〕10號以及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城建檔案專項驗收相關文件規定的非主審要件 |
工程竣工驗收后3個月內 |
|
|
9 |
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 |
1、自然資源部門核發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涉及劃撥土地的需提供); 2、財政部門資金安排意見或資金來源審查意見; 3、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書; 4、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該提供的其他材料。 |
1、財政部門資金安排意見或資金來源審查意見; 2、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書; 3、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該提供的其他材料; 4、告知承諾書(模板詳見附4)。 |
自然資源部門用地預審和選址意見書意見。 |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前 |
僅限于城鄉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 |
|
10 |
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含臨時使用)及在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或森林公園建設審批(核) |
1、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核準批復、備案確認文件等有關批準文件。根據項目情況提供下列相關批準文件:(1)批次用地項目,提供有關人民政府同意的批次用地說明書并附規劃圖;(2)審批初步設計的建設項目,提供初步設計批復;(3)符合城鎮規劃的建設項目,提供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者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4)符合鄉村規劃的建設項目,提供鄉村規劃許可證或者縣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出具的符合鄉村規劃的證明文件;(5)宗教、殯葬設施等建設項目,提供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6)因設計變更等原因需要增加、減少使用林地面積或者改變使用林地位置的,提供有關設計變更等的批復文件; 2、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或者林地現狀調查表; 3、臨時占用林地的建設項目,提供原地恢復林業生產條件方案或與林地權利人簽訂的臨時占用林地恢復林業生產條件的協議; 4、(縣市區林業主管部門)出具的使用林地現場查驗表(非省直管縣的還需所屬市州林業主管部門出具的使用林地審查意見); 5、(縣市區林業主管部門)出具的使用林地初步審查意見; 6、支持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的其他材料; 7、擬建機構或設施的規劃或工程設計文件; 8、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批準建立機構或修筑設施的文件; 9、保護、管理、補償等協議; 10、擬建機構或修筑設施對自然保護區自然資源、自然生態系統和主要保護對象影響的評價報告(包括影響及減輕影響、生態恢復措施等,并附專家論證意見); 11、公示材料(在當地公開發行的日報上對擬建機構或修筑設施進行公示); 12、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的意見; 13、市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意見; 14、如涉及占用濕地、需提供濕地占補平衡方案; 15、專家現場核查報告; 16、湖南省森林公園建設項目定點及初步設計方案審核書。 |
1、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或者林地現狀調查表; 2、臨時占用林地的建設項目,提供原地恢復林業生產條件方案或與林地權利人簽訂的臨時占用林地恢復林業生產條件的協議; 3、(縣市區林業主管部門)出具的使用林地現場查驗表(非省直管縣的還需所屬市州林業主管部門出具的使用林地審查意見); 4、(縣市區林業主管部門)出具的使用林地初步審查意見; 5、支持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的其他材料; 6、擬建機構或設施的規劃或工程設計文件; 7、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批準建立機構或修筑設施的文件; 8、保護、管理、補償等協議; 9、擬建機構或修筑設施對自然保護區自然資源、自然生態系統和主要保護對象影響的評價報告(包括影響及減輕影響、生態恢復措施等,并附專家論證意見); 10、公示材料(在當地公開發行的日報上對擬建機構或修筑設施進行公示); 11、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的意見; 12、市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意見; 13、如涉及占用濕地、需提供濕地占補平衡方案; 14、專家現場核查報告; 15、湖南省森林公園建設項目定點及初步設計方案審核書; 16、告知承諾書(模板詳見附4)。 |
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核準批復、備案確認文件等有關批準文件。根據項目情況提供下列相關批準文件:(1)批次用地項目,提供有關人民政府同意的批次用地說明書并附規劃圖;(2)審批初步設計的建設項目,提供初步設計批復;(3)符合城鎮規劃的建設項目,提供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者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4)符合鄉村規劃的建設項目,提供鄉村規劃許可證或者縣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出具的符合鄉村規劃的證明文件;(5)宗教、殯葬設施等建設項目,提供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6)因設計變更等原因需要增加、減少使用林地面積或者改變使用林地位置的,提供有關設計變更等的批復文件。 |
施工許可核發前 |
僅限于城鄉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 |
|
11 |
洪水影響評價審批 |
(一)涉及“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審批”材料: 1、湖南省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涉河管理事項行政審批申請書; 2、湖南省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立項依據文件; 3、湖南省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報告; 4、湖南省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防洪補救補償措施設計報告; 5、建設項目設計報告(涉及河道管理范圍內的建設內容),設計單位簽字并蓋章; 6、如與第三人合法的水事權益有利害關系的,須提交與第三人的協議書; 7、項目單位落實補救補償措施及資金承諾函; 8、項目單位身份材料(組織機構代碼證、經辦人身份證、法人授權委托書等); 9、環評影響評價批復(限城鄉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 (二)涉及“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審批”材料: 1、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審批申請表; 2、洪水影響評價報告; 3、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初步設計報告(項目申請報告、備案材料); 4、與第三方合法水事權益人達成的協議或有關文件。 (三)涉及“國家基本水文測站上下游建設影響水文監測工程的審批”材料: 1、國家基本水文測站上下游建設影響水文監測工程的審批申請書; 2、建設工程對水文監測影響程度的分析評價報告; 3、與有利害關系的第三方簽署的第三方同意的承諾函或者協議書。 |
(一)涉及“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審批”材料: 1、湖南省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涉河管理事項行政審批申請書; 2、湖南省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報告; 3、湖南省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防洪補救補償措施設計報告; 4、建設項目設計報告(涉及河道管理范圍內的建設內容),設計單位簽字并蓋章; 5、如與第三人合法的水事權益有利害關系的,須提交與第三人的協議書; 7、項目單位落實補救補償措施及資金承諾函; 8、告知承諾書(模板詳見附4)。 (二)涉及“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審批”材料: 1、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審批申請表; 2、洪水影響評價報告; 3、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初步設計報告(項目申請報告、備案材料); 4、告知承諾書(模板詳見附4)。 (三)涉及“國家基本水文測站上下游建設影響水文監測工程的審批”材料: 1、國家基本水文測站上下游建設影響水文監測工程的審批申請書; 2、建設工程對水文監測影響程度的分析評價報告; 3、與有利害關系的第三方簽署的第三方同意的承諾函或者協議書; 4、告知承諾書(模板詳見附4)。 |
(一)涉及“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審批”材料: 1、湖南省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立項依據文件; 2、環評影響評價批復(限城鄉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 (二)涉及“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審批”材料:無。 (三)涉及“國家基本水文測站上下游建設影響水文監測工程的審批”材料:無。 |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前 |
僅限于城鄉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 |
|
12 |
建設工程文物保護和考古許可 |
1、項目建設用地的國土復函或包含項目用地數據的可研報告; 2、項目用地的1比1萬地形圖(或1比2千圖配合1比5萬圖);GOOGLE EARTH線路走向圖。 |
1、項目用地的1比1萬地形圖(或1比2千圖配合1比5萬圖);GOOGLE EARTH線路走向圖; 2、告知承諾書(模板詳見附4)。 |
項目建設用地的國土復函或包含項目用地數據的可研報告。 |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前 |
僅限于城鄉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 |
|
13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 |
(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申報材料清單 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批申請; 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公示本及全本)(附件須包括:①對產能過剩行業,需要提交相關部門對建設項目立項批復或備案準予文件;②是否存在環評違法行為的情況說明;③生態保護紅線主管部門關于項目是否涉及生態保護紅線的說明材料;④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審核申請表;⑤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基礎信息表); 3、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說明; 4、關于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中刪除不宜公開信息說明; 5、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審核申報材料清單 1、入河排污口設置申請(包括排污單位請求設置入河排污口的正式申請文件及入河排污口設置申請書); 2、建設項目依據文件或相關說明材料(包括法定主管部門對本建設項目立項的批復意見,不需要法定主管部門進行立項批復的,應提供相應的其他同意建設的證明材料); 3、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附件須包括:論證報告涉及的需要由法定主管部門出具的意見或證明); 4.第三者同意建設承諾書或其他相關文件(對第三者權益有影響的)。 5、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
(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申報材料清單 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批申請; 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公示本及全本)(附件須包括:①對產能過剩行業,需要提交相關部門對建設項目立項批復或備案準予文件;②是否存在環評違法行為的情況說明;③生態保護紅線主管部門關于項目是否涉及生態保護紅線的說明材料;④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審核申請表;⑤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基礎信息表); 3、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說明; 4、關于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中刪除不宜公開信息說明; 5、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6、告知承諾書(模板詳見附4)。 (二)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審核申報材料清單 1、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及其所依據的文件或材料; 2、對第三者權益有影響的,應當提交第三者同意建設承諾書或其他相關文件。 3、入河排污口設置申請; 4、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5、告知承諾書(模板詳見附4)。 |
(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申報材料:無 (二)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審核申報材料:建設項目依據文件或相關說明材料; |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前 |
僅限于城鄉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 |
|
14 |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 |
1、建設項目批(核)準文件(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提交); 2、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新增建設用地提交); 3、國土測繪報告(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提交); 4、建設項目批(核)準、備案文件(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提交); 5、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提交)。 |
1、國土測繪報告(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提交); 2、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提交); 3、告知承諾書(模板詳見附4)。 |
1、建設項目批(核)準文件(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提交); 2、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新增建設用地提交); 3、建設項目批(核)準、備案文件(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提交)。 |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前 |
僅限于城鄉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 |
|
15 |
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辦理并核發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
1、施工圖審查意見告知書和施工圖審查合格書及備案表(含消防審查); 2、建筑施工中標通知書(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提交); 3、監理中標通知書(按規定須實行監理,且依法必須招標的提供); 4、用地批準手續; 5、湖南省建筑施工開工安全生產條件承諾書 6、建設資金已經落實承諾書; 7、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繳納承諾書; 8、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9、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
1、施工圖審查意見告知書和施工圖審查合格書及備案表(含消防審查); 2、建筑施工中標通知書(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提交); 3、監理中標通知書(按規定須實行監理,且依法必須招標的提供); 4、湖南省建筑施工開工安全生產條件承諾書; 5、建設資金已經落實承諾書; 6、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繳納承諾書; 7、告知承諾書(模板詳見附4)。 |
1、用地批準手續;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
開工前 |
僅限于城鄉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 |
備注:本表中可實行告知承諾審批材料是指建設單位在提出告知承諾申請時,通過提交提出告知承諾時必須提交的材料,并填報告知承諾書(見附4),對可在承諾期內補充提交的申報材料作出承諾,由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根據申請人信用等情況于《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工作指南》規定的審批時限內作出審批決定,并落實事中事后監管責任。
附3
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可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審批事項告知承諾書示范模板
(行政審批機關名稱)
(行政審批事項名稱)
告知承諾書
〔xxxx年〕第x號
行政審批機關(告知人)
部門名稱:
聯系人姓名:
聯系方式:
申請人(承諾人)
單位名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申請的工程建設項目名稱:
申請的工程建設項目代碼(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
聯系人姓名:
聯系方式:
(本告知承諾書一式兩份,告知人和承諾人各存一份)
行政審批機關的告知
根據《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告知承諾制工作指引》有關要求,本行政審批機關就工程建設項目行政審批事項告知如下:
一、審批依據
本行政審批事項的依據為:
(一)……
(二)……
(三)……
…………
二、法定條件
本行政審批事項獲得批準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標準和技術要求:
(一)……
(二)……
(三)……
…………
三、申請人應當提交并接受查驗的材料
根據審批依據和法定條件,本行政審批事項獲得批準,申請人應當通過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提交下列材料,以供查驗:
(一)……
(二)……
(三)……
…………
四、承諾的期限和效力
申請人愿意作出承諾的,在收到本告知承諾書之日起
(工作日)內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通過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推送至本行政審批機關。由委托代理人簽字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件。
申請人作出符合上述申請條件的承諾,并通過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提交簽章的告知承諾書后,行政審批機關依據申請人承諾和信用狀況等信息,應在1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相應的審批結果文書依法、及時送達至申請人。
申請人逾期不作出承諾的,行政審批機關將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實施行政審批。申請人作出不實承諾的,行政審批機關將依法作出處理,并由申請人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監督和法律責任
本行政審批機關,將在作出準予行政審批決定后適時對申請人的承諾內容是否屬實進行核查。發現申請人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行政審批機關將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條件的,撤銷行政審批決定,并依法追究申請人和有關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六、誠信管理
本行政審批機關在行政審查、后續監管中發現申請人作出不實承諾、違反承諾或逾期不履行承諾等情況的,將其不良行為記入誠信檔案,進入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黑名單,并與本級政務服務平臺、省政務服務平臺、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信用湖南等平臺實現互聯互通,共享市場主體的信用信息,對申請人以后的同一行政審批申請,不再適用告知承諾的審批方式,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協同懲戒機制。
申請人的承諾
根據《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告知承諾制工作指引》有關要求,本申請人就工程建設項目行政審批事項,作出如下承諾:
1.所填寫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真實、準確、有效;
2.已經知曉行政審批部門告知的全部內容;
3.確認符合行政審批部門告知的準予行政審批應當具備的條件、標準和技術要求;
4.對相關證明事項的承諾;
5.對接受事中事后監管的承諾;
6.愿意承擔作出不實承諾、違反承諾或逾期不履行承諾的法律責任和后果;
7.所作承諾是申請人真實意愿的表達。
申請人: 行政審批機關: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實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的,須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附4
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可實行告知承諾制的申報材料告知承諾書示范模板
(行政審批機關名稱)
(行政審批事項名稱)
行政審批材料告知承諾書
〔xxxx年〕第x號
行政審批機關(告知人)
部門名稱:
聯系人姓名:
聯系方式:
申請人(承諾人)
單位名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申請的工程建設項目名稱:
申請的工程建設項目代碼(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
聯系人姓名:
聯系方式:
(本告知承諾書行政審批申報材料的組成部分一式兩份,告知人和承諾人各存一份)
行政審批機關的告知
根據《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告知承諾制工作指引》有關要求,本行政審批機關就工程建設項目行政審批材料告知如下:
一、審批依據
本行政審批事項的依據為:
(一)……
(二)……
(三)……
…………
二、法定條件
本行政審批事項獲得批準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標準和技術要求:
(一)……
(二)……
(三)……
…………
三、申請人應當提交并接受查驗的材料
根據審批依據和法定條件,本行政審批事項獲得批準,申請人應當通過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提交下列材料,以供查驗:
(一)……
(二)……
(三)……
…………
四、已經提交和需要在承諾期限內補充提交的材料
(一)申請人已經提交的材料
第x項、第x項、第x項、第x項、第x項
(二)申請人需要在承諾期限內補充提交的材料
第x項、第x項、第x項、第x項、第x項應當在x年x月x日前一并提交。
五、承諾的期限和效力
申請人愿意作出承諾的,在收到本告知承諾書之日起
(工作日)內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通過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推送至本行政審批機關。由委托代理人簽字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件。
申請人作出符合上述申請條件承諾,并通過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提交簽章的告知承諾書后,行政審批機關依據申請人承諾和信用狀況等信息,能夠立即作出行政審批決定的,立即作出行政審批決定;不能立即作出決定的,在《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工作指南》規定的審批時限內作出審批決定。相應的審批結果文書依法、及時送達至申請人。
申請人逾期不作出承諾的,行政審批機關將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實施行政審批。申請人作出不實承諾的,行政審批機關將依法作出處理,并由申請人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監督和法律責任
申請人應當在本告知承諾書約定的期限內提交需要補充的材料。未提交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且無法補正的,將依法撤銷行政審批決定。
本行政審批機關,將在作出準予行政審批決定后適時對申請人的承諾內容是否屬實進行核查。發現申請人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行政審批機關應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條件的,撤銷行政審批決定,并依法追究申請人和有關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七、誠信管理
本行政審批機關在行政審查、后續監管中發現申請人作出不實承諾、違反承諾或逾期不履行承諾等情況的,將其不良行為記入誠信檔案,進入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黑名單,并與本級政務服務平臺、省政務服務平臺、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信用湖南等平臺實現互聯互通,共享市場主體的信用信息,對申請人以后的同一行政審批申請,不再適用告知承諾的審批方式,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協同懲戒機制。
申請人的承諾
根據《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告知承諾制工作指引》有關要求,本申請人就工程建設項目行政審批事項,作出如下承諾:
1.所填寫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真實、準確、有效;
2.已經知曉行政審批部門告知的全部內容;
3.確認符合行政審批部門告知的準予行政審批應當具備的條件、標準和技術要求;
4.能夠在承諾期內提交行政審批部門告知的有關材料,落實相關事項并達到審批條件;
5.對相關證明事項的承諾;
6.對接受事中事后監管的承諾;
7.愿意承擔作出不實承諾、違反承諾或逾期不履行承諾的法律責任和后果;
8.所作承諾是申請人真實意愿的表達。
申請人: 行政審批機關: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實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的,須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