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臨湘市司法局部門決算公開說明
2020年度
臨湘市司法局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臨湘市司法局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決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三、關于2020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臨湘市司法局概況
一、部門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指導全市規范性文件管理有關工作,承擔市政府規范性文件送審稿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市政府及其部門規范性文件的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布工作;受理有關規范性文件審查申請;負責全市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報送備案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組織開展政府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負責市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對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進行合法性審查或論證說明。
(三)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市政府各部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承辦全市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資格考試,負責行政執法證件監管工作;承辦市政府為行政復議機關和市政府為被申請人的行政復議案件;辦理市政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行政賠償案件;指導、協調市政府行政應訴事項;指導、監督全市行政復議、行政賠償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市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負責對政府合同訂立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負責政府重大合同訂立之前的合法性審查;指導市政府有關民事法律事務。
(五)承擔統籌規劃全市法治社會建設工作;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六)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七)指導、監督本局負責的隔離戒毒執行和戒毒康復工作,管理病殘吸毒人員收治中心工作。
(八)擬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市法治對外合作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對外合作交流。
(十)負責本系統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負責本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
臨湘市司法局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規范性文件管理股、政府合同管理股、行政復議應訴股、行政計財股、法治宣傳股、基層司法股、行政審批股、法律服務管理股、政工股。
(二)決算單位構成
臨湘市司法局2020年部門決算公開單位構成包括:局本級決算。
第二部分
臨湘市司法局
2020年度部門決算表(見附表)
第三部分
臨湘市司法局
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收、支總計1,236.24萬元,與2019年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120.48萬元,增長10.8%。主要原因是人員結構調整。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1,236.2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236.24萬元,占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1,236.2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52.08萬元,占68.93%;項目支出384.17萬元,占31.08%。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236.24萬元,與2019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120.48萬元,增長10.8%。主要原因是人員結構調整。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236.24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2019年度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120萬元,增長10.8%,主要原因是人員結構調整。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236.24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類)支出1122.36萬元,占90.79%;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73.26萬元,占5.93%;城鄉社區(類)支出1萬元,占0.08%;住房保障(類)支出39.63萬元,占3.21%;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1236.24萬元,支出決算為1236.2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行政運行(項):年初預算為10萬元,支出決算為1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行政運行(項):年初預算為728.19萬元,支出決算為728.1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100%;
3、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基層司法業務(項):年初預算為26萬元,支出決算為2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100%;
4、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社區矯正(項):年初預算為45萬元,支出決算為4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100%;
5、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法制建設(項):年初預算為15萬元,支出決算為1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100%;
6、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項):年初預算為162萬元,支出決算為16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100%;
7、公共安全支出(類)監獄(款)其他監獄支出(項):年初預算為136.16萬元,支出決算為136.1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100%;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73.26萬元,支出決算為73.2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100%。
9、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項):年初預算為1萬元,支出決算為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年初預算為39.63萬元,支出決算為39.6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100%。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852.08萬元,其中:人員經費697.73萬元,占基本支出的81.89%,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醫療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154.35萬元,占基本支出的18.11%,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公務用車購置、其他交通工具購置、文物和陳列品購置、無形資產購置、其他資本性支出、贈與。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14.28萬元,支出決算為14.28萬元,完成預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
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7.14萬元,支出決算為7.14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決算數與預算數一致,我單位嚴格按預算執行決算。與上年相比減少0.02萬元,減少0.28%,減少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上年有所壓減。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7.14萬元,支出決算為7.14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決算數與預算數一致,我單位嚴格按預算執行決算。與上年相比減少0.16萬元,減少2.19%,減少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壓減。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7.14萬元,占5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7.14萬元,占50%。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7.14萬元,全年共接待來訪團組133個、來賓1338人次,主要用于與有關單位交流工作情況及接受相關部門檢查指導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7.1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14萬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2輛。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支出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臨湘市司法局2020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54.35萬元。比年初預算數減少25.69萬元。減少14.27%,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壓減。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
2020年本部門開支會議費6萬元,用于召開基層業務股室會議,人數62人,內容為基層司法所業務骨干開展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安置幫教等培訓課程;開支培訓費5萬元,人數97人,內容為機關股室及二級機構業務人員相關部門業務培訓。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6.4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36.49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有情況說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輛2車輛,其中: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2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十三、關于2020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1、建立社區矯正人員監督、管理工作;
2、建立社區矯正人員檔案及信息庫;
3、進行社區矯正人員風險評估、集中教育、心理矯正工作;
4、預防矯正人員突發事件。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1、社區矯正人員檔案、信息庫健全;
2、完成社區矯正人員監督、管理工作;
3、對社區矯正人員進行心理疏導及教育等工作;
4、無社區矯正人員突發事件。
自評結果良好。
(三)以部門為主體開展的重點績效評價結果。
我單位年度績效目標均已完成,以部門為主體開展的重點績效評價結果基本合格。所有專門的日常財務管理均按單位相關管理制度執行,建立了工作有計劃、實施有方案、日常有監督的管理機制,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公共安全支出(類):是指用于內衛、消防等武裝警察部隊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是指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指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統一管理的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經費。
城鄉社區支出(類):是指用于城鄉社區事務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類):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政府采購 :是指國家各級政府為從事日常的政務活動或為了滿足公共服務的目的,利用國家財政性資金和政府借款購買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制度。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
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武警)軍官、文職干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工資、軍銜(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和軍齡工資;軍隊士官的軍銜等級工資、基礎工資和軍齡工資等。
津貼補貼:反映經國家批準建立的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地區附加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崗位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等。
獎金:反映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
伙食補助費:反映單位發給職工的伙食補助費,如誤餐補助等。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職業年金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職業年金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軍隊(含武警)為軍人繳納的傷亡、退役醫療等社會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項目未包括的人員支出,如各種加班工資、病假兩個月以上期間的人員工資、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公務員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轉入企業工作并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后給予的一次性補貼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水費: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污水處理費等支出。
電費: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物業管理費:反映單位開支的辦公用房以及未實行職工住宅物業服務改革的在職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宿舍等的物業管理費,包括綜合治理、綠化、衛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貼費和市內交通費。
維修(護)費: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費用,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會議費:反映會議中按規定開支的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
培訓費: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各類培訓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委托業務費:反映因委托外單位辦理業務而支付的委托業務費。
工會經費: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工會經費。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費用:反映單位除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外的其他交通費用。如公務交通補貼,租車費用、出租車費用,飛機、船舶等的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
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 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