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財務清查的通知
臨財監〔2021〕18號
臨湘市財政局
關于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財務清查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各單位:
根據臨湘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為進一步防范化解財政資金風險,保障國有資金安全,維護和完善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財務清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臨湘市財務清查工作領導小組,由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吳天星任組長,黨組副書記、副局長胡正愛為常務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副組長,相關業務股室負責人為成員。財務清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財務清查工作辦公室,設在財政局財政監督股,財政監督股股長周曉香兼任財務清查工作辦公室主任。
二、檢查時間、單位及主要內容
(一)清查時間:2021年6月7日—8月31日。
(二)清查單位:全市所有部門、單位,含市直部門、單位獨立核算二級機構,鎮及街道辦事處所屬村、社區,指揮部、項目部等臨時機構(以下簡稱各單位)
(三)清查主要內容:
1、落實省委第十巡視組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責任
(1)依法設賬及賬戶使用情況;
(2)財務報告的真實、完整情況;
(3)預算編制及執行情況;
(4)國有資產的使用情況;
(5)違規舉債情況。
2、落實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指示批示
(1)單位內控制度制定及執行情況;
(2)單位公款私存情況;
(3)單位主要負責人與財務人員、財務人員與財務人員之間回避牽制制度;
(4)私設“小金庫”情況;
(5)銀行付款(含網銀)錄入、審核授權制度;
(6)財務審批制度;
(7)其他財務管理內容。
三、工作步驟
(一)單位自查階段(2021年6月7日-6月18日)
各單位自收到清查通知之日起,應針對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積極開展自查,認真填寫自查表并于6月17日前報財政局各業務股室,財政局各業務股室于6月18日前報財務清查工作辦公室(財政局財政監督股)。
(二)重點抽查階段(2021年6月21日-8月20日)
由財政局財政監督股牽頭,聯合財政局其他各相關業務股室人員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全市各單位財務管理情況進行重點抽查,抽查面不低于20%。檢查組通過查看單位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及其他資料、出納盤底、網銀登錄等方式,檢查單位財務管理情況,檢查發現存在的問題。
(三)總結上報階段(2021年8月23日-8月31日)
市財務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深入分析原因,認真研究問題,提出整改措施,責令被檢查單位限期整改到位,建立單位財務管理長效機制,并將有關情況形成書面材料上報給市財務清查工作領導小組。
四、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要認真進行本單位財務管理清理自查工作,如實填寫、及時上報相關資料,不得隱瞞、拖延、敷衍;被檢查單位應積極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阻撓、拒絕;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認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將予以通報,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檢查組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確保此次財務管理清查工作取得實效。檢查人員應嚴守廉潔紀律、八項規定和十嚴禁工作紀律,不接受被檢查單位宴請、不得收受紅包禮金和土特產;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不得代為隱瞞,否則一經查出,交有關部門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附件:1、《單位財務管理情況統計表》
2、《單位主要領導與財務人員情況統計表》
3、《單位開設銀行賬戶情況統計表》
4、《單位現金盤點表》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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