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湘市財政局
臨湘市城中北路2號
0730-3722400
姚維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1、組織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針政策,擬訂和執行全市財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導全市財政工作;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和執行市與鄉鎮,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2、起草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等規章草案,制定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制度及辦法。
3、承擔市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市本級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執行。代編全市財政收支預算,匯總全市財政總決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市本級、全市預算及其預算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財政總決算。組織制定市本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復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推進財政體制改革。
4、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建立健全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把所有非稅收入納入預算;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按規定管理財政票據;按規定管理彩票市場,制定彩票監督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和管理彩票公益金,管理其他彩票資金。
5、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市本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政府采購制度并監督管理。
6、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稅收調整政策,反饋政策執行情況,提出調整建議。研究制定市級管理權限內有關稅收政策及稅收政策調整方案并組織實施。
7、負責制定全市行政、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行政、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8、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負責全市各投融資平臺公司管理工作,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處置工作。
9、負責辦理和監督市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市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市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10、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財政涉農惠農資金、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組織實施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市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11、貫徹執行政府內外債務管理的政策、制度和辦法,防范財政風險。負責統一管理市政府外債,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規定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承擔財稅領域交流與合作的具體工作。
12、負責管理全市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范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組織實施會計法律法規和規章,指導和監督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13、貫徹執行國家財政政策和制度;監督檢查財稅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違紀違規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議。
14、負責財政性資金項目的投資評審和政府采購監管,節約使用財政性資金。統一領導和監督指導全市鄉鎮財政管理和政府采購工作。
15、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重點推進財政預算決算、“三公”經費和行政經費等信息公開。
16、負責制定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
17、調查研究我市鄉鎮財政運行情況,制訂我市鄉鎮財政管理有關制度和細則,負責鄉鎮財政預算編制和決算、村級財務管理。
18、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礦產資源費收征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定并組織實施我市礦產資源費收集中征收管理的具體辦法
19、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單位內設辦公室、財政監督股、政府采購監督股、重點工程建設財務管理中心、財政事務中心、國有資產服務中心、工資統發中心、國庫支付中心、鄉鎮財政服務中心、國庫股、經建股、教科文股、金融股、債務股、績效評價股、紀檢室、會管股、農業股、稅政法規股、社保股、投資評審、外經股、信息股、行政政法股、預算股、政工股、綜合改革辦、綜合計劃股、黨建辦、企業與資產股、政府采購管理股、工業園區財務管理中心、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股、信用資金管理站、工會、財稅綜合信息中心等35個股室和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