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湘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臨湘市開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修編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關于印發《臨湘市開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修編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相關部門單位:
因機構改革,許多部門職能發生較大調整,全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急需進行修編。按照2020年12月4日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暨專項整治三行動工作推進會議精神,經市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和征求各相關部門意見,現將《臨湘市開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修編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對標對表,嚴格按照時間接點做好各項預案修編工作。
臨湘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1年1月7日
臨湘市開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修編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應急預案體系,以人民為中心,切實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湖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湖南省機構改革方案》有關規定以及《岳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做好應急預案編修工作的通知》岳市安〔2020〕8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工作實際,特制定關于在全市開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修編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兩個堅持,三個轉變”重要思想,按照中央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有關要求,進一步健全完善全市應急預案體系,規范應急預案編制、審批、演練、修訂等工作流程,強化應急預案銜接協調,著力提升突發事件應對處置能力,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成立組織機構
成立臨湘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修編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常務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辦常務副主任、市應急管理局局長任副組長,市應急管理局、市衛健局、市公安局、市委統戰部、市委網信辦、市政府金融辦、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科工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林業局、岳陽市生態環境局臨湘市分局、市文旅廣電局、市商務糧食局、市城管局、市發改局、市信訪局、市氣象局、市消防救援大隊、市交警大隊、高警局岳陽支隊臨湘大隊等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市應急管理局。
三、應急預案修編范圍及工作任務
(一)修編臨湘市總體應急預案(1個)。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起草修訂臨湘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壓實各有關部門單位和屬地責任,進一步規范事件分級、分級應對和響應分級,明確市級層面應急響應和組織指揮體系,細化完善風險防控、信息報告、指揮協調和現場指揮、應急保障等職責任務,發揮總體應急預案在全市應急預案體系中的綱領性作用。
(二)修編專項應急預案(51個)和部門應急預案。由各類別突發事件行業主管單位組織修編。專項應急預案是指導不同類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工作指南,按照2019年機構改革后各單位職能職責,立足行業主管單位的工作實際,按突發事件類別修編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見附件1),負責預案修訂起草、征求意見、專家評審、按程序報批、依法公布等工作。
四、應急預案修編審批流程
(一)總體應急預案由市應急管理局向市政府申請立項,起草總體應急預案(草案),報請市政府審核,提請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由市政府批準并印發。
(二)專項應急預案由主責部門立項并起草專項應急預案(草案),報市應急管理局審核、備案,經分管副市長批準同意后由市政府辦名義印發。
(三)部門應急預案由主責部門立項,起草部門應急預案(草案),報市應急管理局審核、備案后,經分管副市長批準同意后由各單位自行印發。
五、經費保障
臨湘市總體應急預案因修編工作時間緊、任務大,且法律性、政策性、業務性相當強,由市應急管理局報市人民政府財政經費納入保障,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由主責部門報市政府立項后具體實施,經費自行解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街道)、各有關單位要建立健全應急預案工作持續動態機制,成立專門工作組,明確責任領導,嚴格落實責任人,確保按時順利完成各項應急預案的編修任務。
(二)嚴明責任分工。各類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所涉及的單位要積極支持、主動參與,及時組織研究并按時反饋意見和建議。市應急管理局要做好各類應急預案的銜接工作,各鎮、街道辦事處、各有關單位負責本區域、本單位、本行業內各級應急預案修編工作的組織實施,確保應急預案編修工作“到邊、到底”、“全落實”、“全覆蓋”。
(三)嚴格修編質量。本輪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修編工作時間緊、涉及面廣、內容涵蓋多、要求標準高。要堅持“統一規劃、分類指導、分級負責、動態管理”原則,做到不同層級、不同類別預案有所區別、有所側重,體現內容的差異化,體現預案的操作性、針對性和可行性。按照預案評估辦法的相關規定,規范現場處置流程,有效解決預案存在的領導體系不夠完善、措施規定不夠具體、職能職責不夠明確等問題。
(四)嚴厲時限要求。各鎮(街道)、各有關單位要按照分工,抓緊制定應急預案修編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時間節點、階段性工作要求,扎實推進應急預案的修編工作。全市應急預案修編工作要在2021年1月20日前全部完成,報市政府分管領導批準印發和市應急管理局備案(紙質、電子版各1份),并依法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