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湘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春雷行動”的通知
臨安辦發〔2022〕6號
臨湘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
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春雷行動”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
為強化安全發展意識,落實“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政治責任,鞏固提升前段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成果,深入推進后段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攻堅,根據市安委會主任、市長劉琦的指示精神,自即日起至4月15日止,在我市范圍內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春雷行動”。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指示精神,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深化源頭治理,通過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打非治違“春雷行動”,整治當前安全生產領域比較突出的非法違法問題,強化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法治意識,維護政府監管權威,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權益,維護安全生產法治秩序,落實屬地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及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防因非法違法行為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二、整治對象和重點內容
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打非治違“春雷行動”,突出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油氣管道、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消防、特種設備、粉塵防爆及有限空間作業、液化石油氣和燃氣、成品油等重點行業領域和人員密集場所,尤其是城鄉結合部、出租房屋、煙花爆竹退出企業的廢棄工房等場所,采取更加嚴厲、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擊、整治一批當前表現突出的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
(一)突出問題
1.無證、證照不全或證照過期、超許可范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2.被暫扣證照或被責令停產整頓未經驗收或關閉取締后又擅自組織生產經營的;3.買賣、轉讓、出租、出借或偽造安全生產或經營許可證的,或將非法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的;4.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不按時按要求落實整改的,或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5.未通過復產復工驗收,擅自組織生產經營的,或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的;6.未按照“安全責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訓到位、應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
(二)相關行業
1.非煤礦山方面:(1)無證勘查開采、超層越界開采礦產資源的;(2)未依法履行有關審批程序,擅自從事建設和生產,或以采代建違法開采礦產資源的;(3)安全避險六大系統未建設或損壞不能使用的。
2.煙花爆竹方面:(1)非法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的;(2)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3)用暴力等手段阻礙打非辦工作的。
3.危險化學品方面:(1)非法違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的;(2)違反操作規程、安全距離不足,非法改裝、認證,違法掛靠、外包,違規裝載的;(3)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的注冊生產經營范圍與實際不一致的,重點整治非法違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小化工、小作坊、黑窩點。
4.油氣輸送管道方面:(1)在油氣輸送管道安全距離范圍之內亂建、亂挖、亂鉆、亂采和違規爆破等違法行為的;(2)存在管道占壓、安全距離不足、管道與市政管網交叉聯通、管道穿(跨)越人口密集區等安全隱患的。
5.道路和水上交通方面:(1)“兩客一危一校”車輛“五不兩確保”措施不落實的;(2)超載、超速、超員、疲勞、酒駕毒駕,以及無駕駛證、駕駛證與所駕車型不符、無從業資格證駕駛營運車輛的;(3)非客運車輛違法載人的。
6.建設施工方面:(1)建設單位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無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單位施工的,施工單位無資質、超資質或未按規定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從事施工活動的,掛靠、轉包或違法分包施工的;(2)工程建設勘查、設計、施工、監理等參建各方未取得資質證書或超越資質許可范圍承攬業務的,以及將承攬的業務轉包或違法分包的;(3)未辦理施工許可證或未取得開工報告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
7.消防方面:(1)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或者未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的;(2)公共休閑娛樂、餐飲住宿、體育運動健身等場所和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使用電爐、煤爐、木炭爐、電取暖、電烤箱等有引起明火隱患的器具取暖的或使用直排式熱水器;(3)在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首層門廳、樓梯道間等室內公共區域和消防車通道及可燃物附近停放電動自行車的,違反用電安全要求私拉電線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的。
8.工貿行業粉塵防爆、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方面:(1)粉塵涉爆企業危險場所設置不符合規范要求的,或除塵系統安全技術措施得不到保障的;(2)有限空間作業場所未按照規定設置安全警示標識,或未嚴格實施作業審批制度的;(3)未向有限空間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
9.特種設備方面:(1)使用非法特種設備、未經檢驗或者檢驗檢測不合格的、超過檢驗有效期或者國家明令淘汰、應當報廢或者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的;(2)未取得相應資質的人員從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作業和檢驗檢測的;(3)特種設備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未消除仍在使用的。
10.液化石油氣、燃氣方面:(1)非法儲存、倒灌、分裝、銷售瓶裝液化氣的;(2)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或者液化石油氣銷售定點證,從事瓶裝液化氣銷售的;(3)從事“黑氣”運輸的。
11.成品油方面:(1)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從事屬危險化學品管理的成品油經營的;(2)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經營許可,擅自從事屬非危險化學品管理的成品油(閉杯閃點大于60℃的柴油等)零售經營的;(3)未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或者超越許可范圍運輸成品油的;(4)各類自建的成品油儲存點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或標準,未通過相關驗收的。
三、工作要求
(一)廣泛宣傳,充分發動。各鎮(街道)、高新技術區要切實履行打非治違主體責任,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媒體,大力宣傳安全生產打非治違“春雷行動”,加大輿論和群眾監督力度,充分依靠和發動廣大人民群眾參與,通過已設立的舉報電話、網絡郵箱等方式,鼓勵人民群眾舉報各類非法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將依照《臨湘市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臨安委發〔2021〕7號)堅決予以兌現。
(二)聯合執法,形成合力。各鎮(街道)、高新技術區要建立健全打非治違機構,明確村(社區)安全信息員,建立由政府統一領導、相關站所共同參與的打非治違工作專班,即日起對所屬轄區進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排查出的問題要立即進行打擊處理。對情況復雜的報請市政府組織有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形成打非治違合力。市應急管理局要利用各部門現有信息平臺,積極推進打非治違信息共享共治。
(三)嚴厲打擊,注重實效。各有關職能部門要以“春雷行動”為抓手,抓住關鍵環節,明確打擊重點,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實施為契機,加強行刑銜接,對情節惡劣、屢禁不止、可能導致事故的典型非法違法行為重拳出擊,依法嚴懲。通過嚴厲查處一批安全生產嚴重違法行為,形成強大威懾力。要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行政等手段,進一步強化執法責任和措施,切實做到“四個一律”。
(四)加強督導,嚴肅追責。各鎮(街道)、高新技術區于4月11日前將本次行動工作成效形成文字材料及排查表(見附件)由主職領導簽字蓋章后上報至市安委辦,同時市安委會將會同市紀委監委,市政府督查考評辦對“春雷行動”開展不定期督查巡察,實現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隱患,懲治一批典型違法行為,通報一批“黑名單”生產經營企業,取締一批非法違法企業,關閉一批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針對打非治違工作開展不力,排查不到位,致使非法生產行為存在的,舉報查實后對監管責任單位主要領導以及相關責任人員追究責任。
附件:安全生產打非治違“春雷行動”統計表
臨湘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3月10日
附件
安全生產打非治違“春雷行動”排查表
鎮(街道)(蓋章): 簽字: 填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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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行業領域 |
違法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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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