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湘市2017年度城鄉居民醫保政策宣傳資料
一、我市什么時候成立的城鄉居民醫保管理服務中心
我市從10月9日正式將新農合和經辦職能整體移交人社局,并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經辦職能,成立城鄉居民醫保管理服務中心。
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概念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整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是由政府組織、引導和支持,城鄉居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按照繳費義務和享受待遇相統一,覆蓋城鄉的醫療保險制度。為理順城鄉居民醫保管理體制,嚴格按照六統一來管理城鄉居民醫保即:“統一覆蓋范圍、統一籌資政策、統一保障待遇、統一醫保目錄、統一定點管理、統一基金管理”。
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資源整合的好處
1、制度更加公平。城鄉居民不再受城鄉身份的限制,參加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按照統一的政策參保繳費和享受待遇,城鄉居民能夠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醫療保障權益。
2、保障待遇更加均衡。看病能跟城里人享受一樣的待遇,這不僅意味著醫保報銷更加便捷,還意味著醫保用藥范圍擴大了很多。“目錄用藥就寬不就窄,待遇就高不就低”老百姓可享受的基本醫療“服務包”可以向較高的標準看齊。
3、管理更加統一。通過統一定點管理、整合醫保基金,整合經辦資源、提高統籌層次等措施,參保居民可以享受到城鄉一體化的經辦服務,消除了城鄉制度分設、管理分割、資源分散等障礙。
4、醫保基金使用效率會提高。統一城鄉居民醫保機構管理辦法,有利于提高醫保基金的使用率,參保規模越大,基金抗風險能力越強,可以提高醫保基金的共濟能力,從而進一步解除參保者的后顧之憂,增加群眾看病就醫的底氣。
5、參保信息更安全。整合完善信息系統,為城鄉居民醫保制度運行和功能拓展提供支撐,推進信息交換與數據共享,強化信息安全與隱私保護。
四、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怎樣管理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主要用于參保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大病保險、無責任方的意外身故保險、門診及門診特殊病的基本醫療待遇支付。由市財政社保股集中統一管理,嚴格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節余”的原則。專戶儲蓄、專項管理、封閉運行。嚴格審核支付,報銷參保居民醫療費用,按期公示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嚴禁出現任何單位或個人截留、擠占、挪用、套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違規行為,每年必須接受審計部門的年度審計,并向社會公示審計結果。
五、哪些人可以參加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城鄉居民無責任方意外身故保險
1、基本醫療保險
全市除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外的各類城鄉居民(含在校大學生、因婚暫未入戶人員及新生兒),都應依法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2、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已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可享受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3、城鄉居民無責任方意外身故保險
已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可享受城鄉居民無責任方的意外身故保險。
六、具體繳費標準
2017年,按國家、省、市文件規定,繳費標準統一為每人150元,不另外分類設檔繳費。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及市政府有關文件規定的其他享受政府資助人員,個人繳費部分由市政府予以資助代繳或先繳后補。
七、2016年參加了新農合與居民醫保的待遇有沒有變化
凡參加了我市2016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人員,按原有年度補償政策享受待遇不變。從2017年1月1日正式執行新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政策。
八、參保繳費手續如何辦理
(一)我市2016年度繳費期為2016年10月20日至12月31日,逾期不再辦理。
(二)各類居民全部隨家庭整體參保,由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所在社區居(村)委會集體代辦代繳,報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進行參保登記。
(三)新生兒繳費,28天內繳個人部分,自出生之日享受;28天后繳全額,自下月享受。除新生兒外其他居民應在規定時間內參保繳費。
九、無戶口、無身份證號碼的是否可以參保
新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信息系統全省統一標準,以身份證為唯一標識,沒有戶籍、身份證信息無法進行參保登記,也就無法繳費參保。為不影響您參保繳費、享受居民醫療保險待遇,請及時到公安部門辦理落戶手續。
十、我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實施方案什么時候出臺
省人社廳已研究起草了《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現在正在廣泛征求各縣(市)區的意見和建議,以確保方案更加完善合理,補償更加方便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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