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桃礦辦發[2020]17號
桃礦街道辦事處
關于進一步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
通 知
各社區,辦、所(中心):
為了將遭受疫情、災情等影響陷入困境的人員及時納入社會救助,確保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應保盡保,根據國務院、民政部關于社會救助兜底脫貧推進工作的會議精神和《臨湘市民政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臨民發〔2020〕46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街道實際,現就做好我街道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踐行“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工作宗旨,進一步完善城鄉低保、臨時救助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堅決守住民生底線,對生活困難、邊緣戶,因病、因殘等對象依照低保條例,適度擴大保障范圍,防止發生沖擊社會道德底線事件,確保困難群眾得到有效救助。
二、基本原則
1、依法依規。根據中央、省、市民政部有關文件精神,確保符合條件的城鄉困難對象按照審核、審批程序及時納入保障范圍。
2、公開公示。各社區要規范運作,嚴格按照救助申報程序,實行“民主評議”和“入戶調查”相結合,“信息核查”和“實事求是”相結合,做到會議有記錄、公示有圖片,資料完整、手續齊全。要在居務公開欄或在人群集中的地方選擇醒目位置公示民主評議結果,做到社會救助政策、程序、結果全公開。
3、維護穩定。在城鄉低保、特困供養等救助工作推進中,既要把握好政策,做好宣傳工作,又要避免因執行政策出現偏差,處事不公而引發上訪、鬧事等不穩定事件發生,確保社會穩定。
三、時間要求
各社區要在9月7日前全面摸清城鄉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情況,重點排查歷年來多次申請社會救助及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9月底前完成城鄉困難家庭的入戶調查和資料收集整理,并按規定完成對符合政策的新增對象按照申報程序及時上報資料。救助對象實行按月新增,要在11月底前達到預定工作目標,確保困難對象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四、工作內容
1、適度擴大最低生活保障覆蓋范圍,做到“應保盡保”。
在堅持現有標準、確保低保制度持續平穩運行的基礎上,適度擴大低保覆蓋范圍。對城鄉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經本人申請,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低收入家庭一般是指城市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780元,農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525元,且財產狀況符合臨湘市相關規定的低保邊緣家庭;重殘人員是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是指患有醫療機構認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員。
對無法外出務工、經營、就業,導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的城鄉居民,凡符合低保條件的,要全部納入低保范圍。
2、適度擴大臨時救助范圍,實現“應救盡救”。
加強對生活困難未參保失業人員的救助幫扶,適度擴大臨救助范圍。對受疫情影響無法返崗復工、連續三個月無收入來源,生活困難且失業保險政策無法覆蓋的未參保失業人員,未納入低保范圍的,經本人申請,根據實際情況實行臨時救助。
堅持凡困必幫、有難必救,對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災情影響陷入困境,相關社會救助和保障制度暫時無法覆蓋的家庭或個人,及時納入臨時救助范圍。對遭遇重大生活困難的,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提高救助額度。
3、落實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提升照料服務水平。
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要及時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做到應救盡救、應養盡養。對身患殘疾,無勞動能力,暫時未進行醫學鑒定且其他條件符合特困供養的對象,要根據實際情況,參照殘疾人標準及時納入特困供養范圍。加強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建設和設施改造,盡最大努力收住有集中供養意愿的特困人員。加強對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的照料探訪,及時了解疫情、災情對特困人員生活的影響,重點跟蹤關注高齡、重度殘疾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五、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認識。對因特殊原因不能進入民主評議或評議結果不公平但符合低保條件的對象家庭,經調查核實,開辟“綠色通道”,由街道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直接受理,將相關資料上報到市民政局,按低保政策進行辦理切實保障困難群眾正當權益不受損害。依照相關文件精神適當放寬救助認定條件,對符合條件的對象要應保盡保,切實把這件惠民的好事辦好。
2、加強組織領導。街道成立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由喻俊峰任組長,方宇洲任副組長,元文玉、張磊、溫陽月、王維濤、徐敏、彭昊、萬杰以及社區民政專干為成員,元文玉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社會綜合服務中心。具體負責指導社區做好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張榜公示、資料收集等相關環節工作。對社區上報的材料進行復查、審核,督促并做好新增對象公示、資料工報工作。
3、周密部署落實。這次全市性的社會救助推進工作既要及時清理生活條件已改善的對象,又要確保新增的救助對象認定準確。在實際操作中,要嚴格按照申報程序各環節和時間節點,認真做好各項工作,建好資料臺賬,齊心協力圓滿完成我街道城鄉低保、特困供養救助推進工作。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