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市鎮關于明確山區河道“四個責任人”的通知
來源:
聶市鎮
發布時間:
2023-06-28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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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湖南省河長制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湖南省水利廳關于開展河湖名錄梳理復核工作的通知》(湘河委辦〔 2023 〕3號)、《湖南省水利廳辦公室轉發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山區河道管理的通知》(湘水辦函〔 2023 〕112號)要求,為落實山區河道管理保護領導責任、防汛責任、部門責任和巡查管護責任,現將聶市鎮山區河道“四個責任人”(鄉級和村級河長責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責任人、主管部門責任人、巡查管護責任人)進行明確,并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聶市鎮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