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惠農補貼及涉農收費政策
一、惠農補貼政策
1、農民種糧補貼。單季稻每畝109.1元/畝,雙季稻182.91元/畝。其中:糧食直補和農資綜合補貼按計稅面積每畝分別為13.5元、80.6元,水稻早、中、晚良種補貼和棉花良種補貼按種植面積每畝各15元,雙季稻補貼按種植面積每畝另加58.81元,油菜、玉米、小麥良種補貼按種植面積每畝10元。
2、未到期退耕還林生活補助每畝20元,糧食補助每畝210元;完善退耕還林生活補助每畝20元,管護費補助每畝105元。森林生態公益林補償每畝10.5元。
3、貧困寄宿生每學年生活補助小學每人1000元,初中每人1250元。37個縣農村(不含縣鎮)義務教育學生每學年營養餐補助每人600元。4、農村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的,夫妻滿60周歲后,每年每人獎勵960元。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根據當地財力每月發給獨生子女5-20元的保健費。
5、大中型水庫農村移民每人每年補助600元。
6、農民購買農機具國家給予不超過30%的補貼。
二、涉農收費政策
1、農村義務教育實行免除學雜費和課本費。教輔資料的征訂必須遵循學生自愿和“一教一輔”的原則。不得強制學生在校就餐,不得按學期收取餐費。不得向學生同時收取新農合和城鎮居民兩種保險。學生意外傷害險由學生家長自愿向保險公司購買。農村義務教育不得要求學生訂購校服。
2、農民利用集體土地新建住房,國土部門收取《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工本費5元,建設部門收取《房屋所有權登記證書》工本費10元。對于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除繳納耕地占用稅外,嚴禁向農民收取耕地開墾費等其他費用,嚴禁以占用耕地名義向建房農戶亂罰款。
3、農村電網改造工程主要由電力部門負責實施。不得向農民收取戶表費、線路費等費用。電力部門不得將農網改造工程資金缺口和施工生活費轉嫁給村級組織。農民承擔了抬桿挖洞、立桿放線等勞務的,電力部門應支付勞務工資。
4、計生部門辦理生育證不準收取任何費用。對超生一胎的對象按照上年度農民收入的2-6倍收取社會撫養費,每再多生育一個子女的,依次增加3倍收費。
5、辦理結婚證只收證書工本費,精裝本每對9元,簡裝本每對2元。辦理離婚證收取證書工本費每對9元。
6、公安部門辦理居民身份證,收取證書工本費每證20元,補辦居民身份證每證收費40元。
7、新農合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60元。繳費方式由農民選擇,可以直接在新農合窗口繳費,也可以由村組干部代收代交,還可以委托金融機構代收代繳,但必須由農戶與金融機構簽訂扣款協議書。
8、村級報刊公費年訂閱費不超過500元,村集體年收入超過5萬元的,年訂閱費不超過1000元。
三、村民一事一議及財政獎補政策
村內戶外的公益事業采取村民一事一議的方式,向村民開展籌資籌勞,政府給予一定獎勵和補助。一事一議項目須按以下程序操作:
1、村民民主議事。一事一議項目可由村民委員會提出,也可由1/10以上的村民或者1/3以上的村民代表提出。議事項目應提交村支兩委研究,形成初步方案。村委會召開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對項目建設方案進行討論表決,經三分之二以上參會村民或村民代表表決贊成并簽字認可。
2、項目申報與審批。村級組織將村民決議形成的一事一議項目方案,報鄉鎮農民負擔監管部門初審,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后,向縣級農民負擔監管部門申報批準。
3、資金和勞務籌集。村級組織應嚴格按照縣級農民負擔監管部門審批的項目方案向村民開展籌資籌勞,一事一議籌資每年每人最高不超過15元。一事一議籌勞每年每個勞動力最多不超過10個標準工日。向農民籌資不得采取用抵扣惠農補貼的方式收取。對于建設資金有缺口的,可以倡議村民和社會各界捐款捐物,但應堅持自愿原則。在一事一議項目批復文件下達后,村級組織方可組織項目實施。
4、項目驗收。一事一議項目竣工后,在鄉級初步驗收的基礎上,由縣級農民負擔監管部門會同縣級農村綜合改革等有關部門對竣工項目進行驗收。
5、獎補資金安排。經驗收合格的一事一議項目,應安排一定財政獎補資金。獎補資金安排原則上不低于村民一事一議籌資額的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