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湘市云湖街道辦事處
臨湘市三灣工業園
0730-3729566
劉文元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第一條 根據中共湖南省委印發的《關于全面加強基層建設的若干意見》(湘發〔2019〕13 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湖南省鄉鎮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和《湖南省賦予鄉鎮(街道)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指導目錄》(湘政辦發〔2019〕55號)和中共臨湘市委印發的《臨湘市關于進一步深化鄉鎮(街道)機構改革的工作方案》精神,結合云湖街道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云湖街道為一類街道,街道黨工委是市委派出機構;街道辦事處是市政府派出機構,正科級。
第三條 云湖街道黨工委領導本地區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等各項工作和基層社會治理,承擔管黨治黨工作責任,支持和保證行政組織、經濟組織和群眾自治組織充分行使職權;街道辦事處依法行使行政管理和服務職能。其主要職責是
(一)加強黨的建設。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統籌街道黨建工作,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實現黨的組織和工作全覆蓋。加強意識形態陣地及隊伍建設,不斷提高黨的建設質量,落實管黨治黨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二)統籌區域發展。參與擬訂市、街道兩級關于轄區發展的重大決策和建設規劃并統籌落實,負責促進轄區經濟建 設、項目發展工作,承擔優化發展環境、采集企業信息、服務轄區企業、促進項目發展等工作。
(三)組織公共服務。組織實施與村(居)民生活密切相 關的各項公共服務事項,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教育、 科技、文化、體育、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等領域相關法規政策。
(四)實施公共管理。負責轄區內生態環境保護、城鎮管 理、控違拆違、征地拆遷等綜合性管理工作,承擔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職能。
(五)維護公共安全。承擔轄區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 安建設、應急管理等有關工作,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糾紛等。
(六)監督執法管理。對轄區內各類行政執法工作進行統 籌協調,建立和健全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與市直執法部門的 協調機制,加強聯合執法、聯動執法。組織開展群眾監督和社會監督。
(七)動員社會參與。動員轄區內各類單位、社會組織、村(居)民等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為街道發展服務。
(八)保障村(居)民自治。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建設, 健全村(居)民自治平臺,組織駐街道單位和村(居)民參與村社區建設、管理。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四條 云湖街道黨工委、辦事處設以下6個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 協助街道領導處理黨工委、人大、辦事處日常事務和政協委員聯絡工作;負責黨工委、人大、辦事處工作的綜合協調、督查督辦、綜合考核等工作;負責黨務、政務、機關財務、機關文電、重要文稿、綜合調研、信息、機要、保密、檔案、會務、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
(二)黨建辦公室。 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作;負責機關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干部人事、宣傳、統戰、
機構編制工作;負責離退休干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日常工作。
(三)經濟發展辦公室(加掛農業農村辦公室牌子)。 負責編制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推進工業經濟、鄉
村振興、 農業產業發展、農村集體經濟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等工作;負責精準扶貧、 脫貧攻堅和鄉村人居環境整治等工作;負責招商引資工作;負責農業農村、交通、水利、林業、工貿、
統計、經濟管理、土地承包、農民減負、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等綜合行政管理工作。
(四)社會事務辦公室(加掛衛生健康辦公室牌子)。 負責科技、教育體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社會救助、
衛生健康與計劃生育、醫療保障、文化旅游廣電、 民族宗教、僑務、退役軍人事務、社區建設等綜合行政管理工作。
(五)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辦公室。負責自然資源(含林政資源)、生態環境保護、街道規劃建設、城市(村鎮)管理等方面行政管理工作。
(六)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公室。 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 理、維護穩定、信訪、防范邪教、平安建設等工作;協調公安 派出所、交警大隊、司法所、基層法庭工作。負責防汛抗旱、地質災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抗震救災、防災減災、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行政審批辦公室。與街道政務服務中心合署辦公,實行兩 塊牌子一套人馬, “一枚印章管審批”。主要負責街道辦事處 行政審批日常工作,政務服務事項的確定和調整;負責直接賦 權、委托下放等權力的受理、辦證等政務服務事項;負責政務 服務事項的標準化工作。負責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的街道、 廣場、市場和車站等場所修建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 的許可,農村村民在村莊、集鎮規劃區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內 空閑地建設住宅審批,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 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審批,五保對象入農村敬老院的 批準,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審批 等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受委托發放種苗造林補助費,基本養老 服務補貼的審核、管理和給付,高齡補貼的審核、管理和給付 等行政給付工作。負責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村(居)民申 請法律援助經濟困難證明,特困人員認定和救助供養待遇審核 及監督管理等行政確定事項。負責臨時救助待遇核定,城鄉特困供養待遇核定,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發放,辦理特困供養證,社會保險費征收,社保、醫保證明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登記,就業登記和失業登記,城市、街道規劃區內臨時建設規劃許可,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臨時占地、挖掘城市道路審批,工程建設涉及城市綠地、樹木審批,臨時占地、挖掘城市道路兩側和公共場地許可,保障住房補貼,老年人優待證辦理,生育服務證發放,違法生育子女的行政征收,優撫對象臨時補助給付,林木采伐許可證、木材運輸證核發,臨時占用林地審批,城鄉醫療救助待遇核定,代收救災捐贈款物,大型戶外廣告設置審批等經濟社會管理權限事項。
此外,云湖街道按有關規定或章程設置人大、政協聯絡、紀檢監察、人民武裝等機構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組織,明確由街道黨政領導分管。
第五條 云湖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機關行政編制數為34名,其中領導職數11名,內設機構正股級職數6名。人大、政協聯絡、武裝部有關工作負責人員的配備,在核定的領導職數范圍內統籌考慮。
第六條 云湖街道黨工委、辦事處設以下4個事業機構:
(一)云湖街道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加掛林業管理站、水利管理站牌子)。 為正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核定全額事業編制1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主要職責:負責為農民提供種植業、畜牧業、農業機械、水產業等科研成果、新技術引進、試驗示范、培訓推廣和實用技術服務;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監管、農民減負 和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等工作;負責森林資源保護、生態建 設、林政管理、指導林業示范基地建設、林木多種經營技術服務等工作;負責水利水電工程建設、水資源管理,組織實施水法、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條例等工作。
(二)云湖街道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 為正股級公益一 類事業單位,核定全額事業編制1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主要職責:負責轄區內勞動就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民政、社會救助、社區建設、醫療保障、衛生健康和計劃生育、 公共文化、旅游廣電、文物保護、民族宗教、僑務等服務性工作。
(三)云湖街道政務服務中心。 為正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核定全額事業編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主要職責:負責街道政務大廳的日常管理與服務工作;負 責服務窗口工作人員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協助街道行政審批 辦做好行政審批工作。負責政務服務事項的為民全程代理服 務;受理辦事群眾咨詢和投訴;負責政務服務平臺管理與維護 工作;負責統籌協調“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負責有關行 政審批服務事項的政策咨詢、電子政務、政務公開、調研論證、資料歸檔和信息統計工作。
(四)云湖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 為正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核定全額事業編制3名,其中站長1名。主要職責:負責退役軍人政策宣傳咨詢、關系結轉、優撫幫扶、走訪慰問、信訪接待、權益保障、就業創業等事務性工作。
第七條 云湖街道黨工委、辦事處設1個綜合行政執法機構:云湖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為正股級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核定全額事業編制8名,其中大隊長1 名,副大隊長1名。
主要職責: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以街道辦事處名義開展執法工作,接受有關市直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主要負責本轄區日常執法活動和重大案件線索巡查,承擔部分市直執法部門下放的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第八條 本規定由中共臨湘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臨湘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九條 本規定自2020年3月3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