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湘市人民政府關于規范境內水域垂釣行為管理的通告》起草情況說明
《臨湘市人民政府關于規范境內水域垂釣行為管理的通告》起草情況說明
一、出臺背景和意義
臨湘是“中國浮標之鄉”,打造了全國第一個浮標小鎮,產品在國內市場占有率高達80%,并被中國釣魚運動協會授牌為“全國垂釣基地”。2021年4月發布的《臨湘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市民休閑垂釣行為的通告》(臨政通告〔2021〕2號)中劃定的禁釣區包括白云湖和源潭河源潭橋至聶市橋河段,與2022年12月湖南省農業農村廳發布的《湖南省禁捕水域垂釣管理辦法》中關于“水生生物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禁止垂釣,其他禁捕區域可以進行休閑垂釣”的規定不符。此次調整后的《通告》可進一步規范休閑垂釣行為,引導有序開展垂釣活動,滿足市民休閑娛樂垂釣和產業發展需要。
二、制定的必要性
釣魚文化是臨湘市的特色文化之一,但是部分無序垂釣行為成為破壞水生生物資源的重要因素,影響了禁漁管理秩序和水域生態保護恢復效果,需要進一步完善垂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垂釣管理機制;需要因地制宜,綜合考慮水生生物資源保護和公眾垂釣需求,規范垂釣行為,界定休閑垂釣和生產性垂釣,嚴厲打擊生產性垂釣行為。營造依法文明垂釣的氛圍,需要多個職能部門綜合管理、建立部門信息交流機制,開展垂釣管理聯合執法工作,因此出臺本辦法,勢在必行。
三、起草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
2.湖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湖南省禁捕水域垂釣管理辦法》的通知(湘農發〔2022〕110號)
3.《臨湘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長江流域禁捕禁釣工作的通告》(臨政通告[2020]6號)
四、工作建議
1.《通告》發布后,原臨政通告〔2021〕2號同時廢止;
2.屬地政府需在禁釣區設置標識牌,依法進行管控;
3.垂釣協會要加強宣傳和自律管理,建立垂釣人員備案登記和信用評價等管理制度,引導依法依規文明垂釣;
4.可釣區水域管理單位要制訂垂釣管理措施,規范垂釣行為;
5.公安、市場監管、農業農村等職能部門要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6.凡違反《通告》規定的,市農業農村等職能部門依法采取沒收漁具、漁獲物和罰款等方式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凡在執法過程中妨礙公務的,由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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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關于規范境內水域垂釣行為管理的通告》的解讀
2023-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