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
臨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臨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三、關于2024年度預算績效管理情況的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臨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概況
一、部門職責
臨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主要職能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和制訂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發展戰略;組織管理維護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參與研究制訂城市建設、道路交通和安全設施的規劃;監督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措施,管理交通科技設備設施,依法打擊破壞道路交通科技與交通安全設備設施的違法犯罪活動;參與全市道路檢查站(卡)的審核和有關管理工作;參與涉及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停車場(庫)、車輛停靠站點的規劃建設工作和道路挖掘、占用的審批管理工作,參與車輛超載治理;負責組織全市機動車輛的檢驗、牌證發放與駕駛人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和調處工作,指導基層交通安全組織建設和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和參與道路交通重大警(保)衛工作,協同其他警種維護道路治安秩序、處置重大突發性事件,打擊車匪路霸;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臨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單位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行政裝備股、事故調處股、法制(秩序)室、車輛管理所、駕駛人管理股、交通違法處罰辦公室、交通科技與交通設備設施管理中隊、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隊。
下設8個直屬機構:城西中隊、城東中隊、羊樓司中隊、桃林中隊、源潭中隊、巴咀坳巡邏中隊、白云中隊、治超中隊。
(二)決算單位構成。臨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單位2024年部門決算單位構成包括:交警大隊機關本級決算。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3505.66元。與上年相比,減少348.51萬元,降低9.04%,主要是因為:①較上年減少了“交通 科技建設”專項經費撥款320萬;②“交警經費保障”專項經費撥較去年略有減少。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入合計3505.66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217.49萬元,占91.78%;其他收入288.18萬元,占8.22%。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支出合計3505.6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811.76萬元,占51.68%;項目支出1693.9萬元,占48.32%。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3217.49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411.29萬元,降低11.33%,主要是因為:①較上年少了“交通科技建設”專項經費撥款收入320萬;②“交警經費保障”專項經費撥款收入較去年略有減少。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3217.49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1.78%,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減少411.29萬元,降低11.33%,主要是因為:①較上年減少了“交通科技建設”專項經費支出;②“交警經費保障”專項支出較去年有所減少。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3217.49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安全(類)支出2927.19萬元,占90.9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112.65萬元,占3.5%;衛生健康(類)支出38.97萬元,占1.21%;交通運輸(類)支出75.88萬元,占2.36%;住房保障(類)支出58.45萬元,占1.82%;應急管理事務(類)支出4.36萬元,占0.13%。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349.46萬元,支出決算數為3217.4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36.95%,其中:
1、一般公共安全(類)公安(款)行政運行(項)。
年初預算為1612.39萬元,支出決算為1541.2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5.59%,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決算時功能科目細化調整。
2、一般公共安全(類)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
年初預算為557萬元,支出決算為782.9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40.56%,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決算時功能科目細化調整。
3、一般公共安全(類)公安(款)執法辦案(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35.4萬元,無完成預算數百分比 (備注:由于預算數為 0 萬元,無法計算完成預算的百分比),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決算時功能科目細化調整。
4、一般公共安全(類)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467.64萬元,無完成預算數百分比 (備注:由于預算數為 0 萬元,無法計算完成預算的百分比),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決算時功能科目細化調整。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77.93萬元,支出決算為107.9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38.5%。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稅務繳費基數調整較大,實際繳款基數大于預算時基數較多。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4.71萬元,支出決算為4.7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等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嚴格按照預算執行。
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
年初預算為38.97萬元,支出決算為38.9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等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嚴格按照預算執行。
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
年初預算為58.45萬元,支出決算為58.4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等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嚴格按照預算執行。
9、交通運輸支出(類)其他交通運輸支出(款)其他交通運輸支出(項)
年初預算0萬元,支出決算為75.88萬元,無完成預算數百分比 (備注:由于預算數為 0 萬元,無法計算完成預算的百分比),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決算時功能科目細化調整。
10、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應急管理事務(款)其他應急管理支出(項)
年初預算0萬元,支出決算為4.36萬元,無完成預算數百分比 (備注:由于預算數為 0 萬元,無法計算完成預算的百分比),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預算時未作安排,2024年春節前突遇冰凍雨雪天氣,省財政廳臨時追加下撥的專項經費預算。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811.76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918.82萬元,占基本支出的50.71%,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
公用經費892.94萬元,占基本支出的49.29%,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電費、郵電費、委托業務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被裝購置費、專用燃料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差旅費、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48萬元,支出決算為43.35萬元,完成預算的90.31%;與上年相比減少0.47萬元,降低1.07%。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決算數小于上年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壓減。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無完成預算數百分比 (備注:由于預算數為 0 萬元,無法計算完成預算的百分比)。
2.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36萬元,支出決算為35.5萬元,完成預算的98.61%;與上年相比減少0.09萬元,降低0.25%。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無完成預算數百分比 (備注:由于預算數為 0 萬元,無法計算完成預算的百分比)。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36萬元,支出決算為35.5萬元,
主要是執法執勤警車的油料費、保險費、車輛維修(護)支出,完成預算的98.61%;與上年相比減少0.09萬元,降低0.25%。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決算數小于上年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壓減。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22輛。
3.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12萬元,支出決算為7.85萬元,完成預算的65.42%,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與上年相比減少0.38萬元,減少4.62%,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壓減。
2024年度共接待來訪團組全年共接待來訪團組85個、來賓653人次,主要是各類督查、檢查、上級頑瘴痼疾整治辦檢查等發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24年度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892.94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590.98 萬元,增長244.38%。主要原因是:今年將“辦案費”專項項目列入全大隊機關運行經費中核算。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2024年本部門開支會議費0.85萬元,用于召開用于召開2024年全市春運啟動大會會議,人數310人,內容為全市客運車輛駕駛員春運啟動動員;開支培訓費0.39萬元,用于開展民警警銜晉升、警務技能培訓,人數13人,內容為岳陽警校對到期晉升警銜的民警進行為期一周的警務實戰技能培訓,交警支隊組織路面民警對酒駕查緝的相關培訓;未舉辦各類節慶、晚會、論壇、賽事活動。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41.6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80.66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61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341.66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41.66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10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10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100%。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門(單位)共有車輛22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負責人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21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輛、離退休干部服務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設備(不含車輛)0臺(套)。
十三、關于2024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組織對2024年度本部門(單位)整體支出開展績效自評,涉及項目4個,共涉及資金1693.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項目3個1405.72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額的43.69%;政府性基金預算項目0個0萬元,占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總額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項目0 個0 萬元,占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總額的0%;社會保險基金預算項目0個0萬元,占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總額的0%。
(二)績效評價結果。
2024年度本部門(單位)整體支出全年預算數2349.46萬,執行數3505.66萬元,完成預算的149.21%,績效自評得分90分,評價等級為“優”。
績效目標完成情況:我單位2024年整體支出結構合理,產出績效良好,機構運行有力,專項進展有保障,到期驗收合格。
2024年整體績效存在的問題:由于科技建設建設項目時間跨度較長,完工驗收較晚,造成年初支付較少,下半年出現集中趕進度支付款項現象;項目進展不夠及時,造成年末項目資金趕進度支付現象。為改進存在的問題,財務管理部門要聯合內控績效管理部門,年初制訂詳細資金安排計劃及項目實施計劃,制訂詳細的考評細則,未完成事項進行獎懲到具體負責人,確保單位預算執行正確有序穩步進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報告見附件2)
(三)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預算安排方面:參考2024年績效自評結果,對各項目的資金需求合理性進行深入剖析。對于績效表現優秀且有持續需求的項目,如交通科技建設項目,在2025年預算中財政未給予經費撥款的情況下,要在非稅返回中給予優先足額保障,確保交通電警卡口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的完好與更新;在預算經費有限的情況下壓減“交警經費保障”項目中的辦案及機關運行經費,削減或調整預算安排,使資金分配更貼合實際需求與目標達成度。
支出結構調整:依據績效自評中各項支出的效益分析,優化2025年支出結構。在人員經費方面,結合績效評估中輔警的發揮的工作成效,合理調高所有輔警基本工資、調整薪酬結構,采取層級及績效工資形式激勵輔警提升工作效能;在公用經費上,減少低效辦公用品采購等支出,增加交通執法設備、信息化建設等高效能領域投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核心業務開展。
資金管理:以2024年績效自評暴露的資金使用問題為導向,加強2025年資金管理。嚴格資金審批流程,每筆資金支出需明確用途、對應績效目標;建立資金使用動態監控機制,定期對資金流向、使用進度與績效目標完成進度進行比對分析,發現偏差及時糾正,確保資金安全、高效使用。
制度建設:基于績效自評情況,完善2025年相關制度。修訂預算管理制度,細化預算編制顆粒度,提高預算準確性;健全績效管理制度,明確績效目標設定、監控、評價、反饋全流程標準與責任,強化績效結果與預算安排、資金分配掛鉤機制;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對資金使用、項目實施等關鍵環節監督制衡,防范財務風險 ,提升管理水平 。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是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為完成相關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各項支出。
四、“三公”經費:指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
五、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一、2024年度部門(單位)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