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切實解決經濟困難老年人養老服務保障問題,根據《湖南省民政廳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做好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集中照護服務工作的通知》(湘民發〔2024〕13號)要求,結合實際,決定開展全市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集中照護服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推動我市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堅持兜底線、保基本的原則,聚焦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集中照護服務需求。通過集中照護方式,減輕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家庭照護壓力,提升生活品質,促進社會和諧。
二、救助對象
救助對象需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1、年滿6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
2、已納入我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屬低保保障對象;
3、根據《老年人能力評估規范》(GB/T42195-2022)國家標準進行能力評估,評定結果為完全失能等級的老年人;
4、自愿入住養老機構且滿30天。
三、救助標準
〈一〉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
1、收費標準不得高于我市集中供養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及全護理照料標準的總和。2024年,我市集中供養特困對象基本生活標準為農村650元/月、城市910元/月,完全失能護理照料標準為517元/月?養老機構的收費標準核定為農村不高于1167元/人/月、城市不高于1427元/人/月。
2、每月享受的救助額度為入住養老機構實際收費標準扣除老年人已獲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殘疾人兩項補貼、高齡津貼等行政給付后的差額。
〈二〉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
養老機構績效補助按照總額不得超過機構入住的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實際發放基本養老服務救助金總額的30%執行。年終根據機構實際入住對象人數、護理服務水平、滿意度等,對養老機構一次性發放績效補助。
四、工作流程
(一)自愿申請。有入住意愿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根據實際情況申請進行老年人能力評估。
〈二〉能力評估。根據〈佬年人能力評估規范》(GB/T42195-2022),
依法組織開展評估。
〈三〉入住機構。經評估確定為完全失能等級的老年人,按照就近便捷的原則,選擇申請入住市民政局公布的養老機構。養老機構、本人或其代理人、鎮(街道)要簽訂三方協議,明確責任義務,確定照護服務等級、收費標準、繳費方式和出入院管理等內容。
〈四)申領救助。對象入住滿30日后,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證、入住服務協議、有效繳費憑證、銀行卡(低保金發放卡)復印件向市民政局申請救助,并填報《臨湘市困難失能老年人基本養老服務救助金申請表》 (附件1)。
(五〉復核審批。市民政局養老服務股填報《臨湘市困難失能老年人基本養老服務救助金審批表》(附件2),經社會救助服務中心、社會事務股、養老服務股審核,領導審批后,符合條件的作出予以救助的決定,同時確定救助金額。
五、資金來源中央財政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協調。養老服務股、社會救助服務中心、社會事務股要加強數據共享和政策銜接,做好救助對象資格審核認定工作,指導養老機構提供相關服務,財務審計股要協調財政部門開展資金分配、支付和監管等工作。各鎮(街道)按要求配合做好具體工作。
〈二〉加強監督管理。由養老服務股牽頭,會同相關股室定期對救助對象、資金使用、信息公開等開展檢查,加強對養老機構的監管力度,督促改善設施條件,提高服務質量和應急處置等能力,同時對獲得救助的對象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三〉加強信息化管理。養老機構每月負責在“湖南省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陽光審批系統錄入對象救助申請,養老服務股負責將審批后的對象信息上報“全國養老服務信息系統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鎮(街道)要力口大宣傳力度?在低保家庭中廣泛開展政策宣傳,提高群眾知曉度;市民政局要指導養老機構主動接收對象,并引導慈善組織、志愿者、行業組織等共同參與。
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