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湘市醫療保障局
臨湘市城中北路14號
07303729887
柳勇
夏季:8:00-12:00 15:00-18:00(工作日) 冬季: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第一條 根據《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臨湘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湘辦〔2019〕13號)以及《中共岳陽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臨湘市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方案〉的通知》(岳編辦通〔2019〕15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臨湘市醫療保障局(以下簡稱市醫保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第三條 市醫保局貫徹落實中央、省委關于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醫療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全市社會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及相關社會職能的地方性政策、規劃、標準并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管有關政策、法規和管理辦法,組織制定并實施全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監督管理各項醫療保障基金,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落實國家、省醫療保障各項待遇政策,組織制定、補充和完善全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擬訂并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貫徹執行全省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并制定全市統一的支付標準。
(五)根據國家和省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執行國家和省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政策,組織實施全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工作。
(七)制定全市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范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市醫療保障經辦管理、績效考核、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指導和監督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特殊人群醫療保障、公務員補充醫療保險、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互助、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經辦業務工作,組織制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
(九)執行國家和省城鄉醫療救助和醫保扶貧政策,負責全市醫療救助和醫保扶貧政策的制定、監督、實施工作。
(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組織推進本部門轉變政府職能。完善全市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鞏固完善城鄉居民醫療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保障體系。完善醫保籌資和報銷調整機制,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職責分工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一)與市衛生健康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四條 市醫保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公務接待、調研、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績效考核、新聞宣傳、物資采購、后勤保障及相關合作交流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指導全市醫療保障系統思想政治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干部教育培訓等工作。
(二)行政審批和政策法規股。負責本單位的行政審批事項,負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發證。負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認定、繳費基數核定。負責協議醫藥機構醫保定點資格的審批。負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備案。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信訪等工作。擬訂全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大病保險、大病醫療互助、特殊人群醫療保障政策和公務員醫療保險、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
(三)規劃財務股。組織擬訂全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統計報表工作,推進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
(四)待遇保障股。執行國家和省城鄉醫療救助和醫保扶貧政策,負責全市醫療救助和醫保扶貧政策的制定、監督、實施工作。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組織擬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
(五)醫藥服務管理股。執行省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的調整機制,根據醫保基金運行情況,擬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議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建立健全定點醫藥服務考核評價機制和動態的準入退出機制。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
(六)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股。依據職責權限擬訂全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并組織實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負責組織實施醫藥價格改革;承擔政府定價藥品、醫用材料和有關制品、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的管理。承擔醫療機構價格等級評定工作。擬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配送及結算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推進招標采購平臺建設,制定全市醫療機構網上藥品、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方案和網上藥品、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目錄。監督管理藥品企業、醫療機構網上藥品、醫用耗材集中采購交易活動。
(七)基金監管股。擬訂全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相關醫療保障基金,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經辦業務工作。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范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第五條 市醫保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股級職數7名。
第六條 市醫保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
(一)臨湘市醫療保障事務中心。為副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核定全額事業編制2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
主要職責:負責全市范圍內醫保關系的建立、中斷、轉移、終止等經辦事務;負責各類醫療保障基金、醫療救助金的管理、運行、結算等經辦事務;擬定職責范圍內的醫療保障經辦事務的操作流程及與流程相關的管理辦法;負責對職責范圍內的保障基金財務報表的匯總、編制,定期公布基金收支情況。
(二)臨湘市醫療保障稽核中心。為正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核定全額事業編制2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主要職責:督查指導、優化改進醫保經辦業務流程,落實一崗雙審和流程風險控制;核定轄區內單位繳費工資、參保人員情況,稽核欠繳情況;落實定點醫院和藥店的協議管理及稽查,對待遇支付情況開展在線監控,清理回收違規基金;受理、調查、處理涉及違反醫保政策的舉報、投訴;對意外傷害開展調查、認定;對轄區內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及處方權醫生(護士、藥師)開展醫保政策培訓和考核評價,并建立和完善考評體系及執業行為檔案庫。
(三)臨湘市醫療保障信息中心。為正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核定全額事業編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主要職責:規范本市醫保信息系統的經辦、用戶權限管理等工作;負責醫保信息系統基礎數據的安全、管理、維護和信息發布工作;建設醫保智能監控系統;負責本市醫保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軟件程序等各類在線信息發布平臺的建設、管理、運營、更新;編制全市醫保統計報表、小康社會和基金運行分析等專項工作,推進全市醫療保障信息數據利用,開展大數據分析。
第七條 本規定由中共臨湘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臨湘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八條本規定自2019年4月25日起施行。
中共臨湘市委辦公室 2019年4月25日印發
1.辦公室(電話:0730-3729887) 負責人:吳淼
2.規劃財務股。(電話:0730-3728919) 負責人:姚鳳蓮
3.行政審批和政策法規股。(電話:0730-3735113) 負責人:何山
4.待遇保障股。(電話:0730-3727987) 負責人:趙奇云
5.醫藥服務管理股。(電話:0730-3726620) 負責人:毛知望
6.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股。(電話:0730-3728981) 負責人:李五星
7.基金監管股。(電話:0730-3728838) 負責人:劉陳
8.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電話:0730-3729779) 負責人:李棟林
9.醫療保障稽核中心。(電話:0730-3735789) 負責人:李金偉
10.醫療保障信息中心。(電話:0730-3726621) 負責人:曹素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