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湘市公路建設和養護中心
臨湘市長安街道41號
0730-3768207
羅喜軍
(一)參與擬訂全市公路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 協助開展公路項目前期工作審查相關事務性工作,負責協調實施主體推進規劃實施。
(二)參與普通國省道建設、改造年度建議計劃初審工作,編制普通國省道年度養護計劃;負責全市普通國省道建設、改造、養護行業管理的業務指導和績效考核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普通國省道建設、改造、養護管理工作。
(三)負責公路行業管理的行政輔助工作;負責指導公路行業安全生產監督和公路交通戰備管理的事務性工作。
(四)指導、督促公路養護機構維護好公路和公路設施;負責全市公路路網運行監測及養護的技術支撐工作;負責公路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設備裝備保障,協調指揮全市國省道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五)負責涉路行政審批的前置技術審核和涉路施工組織方案的安全風險評估、驗收,為公路路政工作提供技術支撐和服 務保障工作;配合公路執法機構對公路路產損壞賠補償進行調查取證,監督執行路損恢復預算與計劃。
(六)負責全市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和行業管理的業務指導和績效考核;協助編制全市農村公路建養年度計劃并監督實 施的行政輔助工作。
(七)負責公路突發事件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及時向社會發布有關公路運行信息。
(八)負責公路服務區運營服務質量、行業監管的事務性工作。
(九)負責公路行業統計、信息調查、技術交流、科技成果轉化、信息化、智能化等事務性工作;協助開展公路環保節能 減排等事務性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一)綜合室。負責中心日常運轉,起草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文件;負責文秘、會務、宣傳報道、政務公開、督辦、輿情處理、機要保密、檔案管理、后勤接待工作;負責人大建議及政協提案辦理工作。
(二)黨建辦。落實基層黨建責任制,承擔基層黨建工作的組織推動、業務指導、督促落實;負責基層黨組織設置、黨員隊伍的教育管理工作;加強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新時代黨建工作的宣傳;負責黨費管理、黨團建設、綜治民調工作。
(三)人事股。負責中心機構編制、組織人事、職稱管理、工人技術等級考評、工資異動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承擔干部選拔、人員調配、考核、獎懲工作和出國(境)人員政審工作以及人事檔案工作;負責承辦干部職工“五險二金”、傷殘死亡等有關工作;負責干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
(四)安全股。負責本中心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負 責擬訂本中心總體安全應急預案、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管理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參與公路行業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分析; 負責突發事件的信息報送和處置工作;負責工程車輛和工程機械的維修和安全使用。
(五)路產路權股。負責本中心政策法規宣傳、法律事務、法制和普法工作;承擔公路路政許可、監管相關事務性工作, 為公路路政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參與路損案件的調查處理,協助收取損壞公路及公路附屬設施的賠補償費并專項用于恢復(修復)工作;承擔與交通綜合執法機構的協調聯絡工作。
(六)養護工程股。負責普通國省于線公路和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和管理相關事務性工作;負責國省于線公路和農村公路危橋改造、安保、災防、水毀搶修等養護工程和公路綠化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國省于線公路和農村公路的日常養護和小修工程;承擔國省于線公路和農村公路路況檢測相關工作;承擔國省干線公路和農村公路交通戰備相關事務性、技術性工作。負責公路路網改造和公路新建、改擴建的事務性、技術性工作; 承擔公路大中修工程的組織實施相關事務性、技術性工作;參與新建、提質改造公路工程項目前期工作審查、設計變更審查、后期評估的相關事務性工作;參與公路工程建設的交(竣)工驗收;負責公路工程建設項目的技術培訓。
(七)計劃統計股。參與編制公路路網發展規劃,參與擬訂公路工程項目年度建設計劃;負責國省于線、農村公路統計工作,負責公路交通流量調查工作,負責公路普查、路網調整的事務性工作,負責核定公路養護等級,編制公路統計報表; 負責國省于線、農村公路項目規劃申報、項目計劃申報、督查項目計劃執行情況等事務性工作。
(八)財務審計股。承擔中心財務管理、會計核算、資金組織和調度工作;承擔中心各項資金的撥付和管理工作。承擔中心有關經濟活動、經濟評價、經濟責任的審計工作及建設項目預、決算的評審工作。配合審計機關做好干部離任審計和專項審計工作。
工會、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章程和規定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