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街道辦事處
長白路282號
0730-3796830
李云龍
夏季: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
第一條 根據中共湖南省委印發的《關于全面加強基層建設的若干意見》 (湘發[2019]13 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湖南省鄉鎮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和《湖南省賦予鄉鎮(街道)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指導目錄》(湘政辦發[2019]55號)和中共臨湘市委印發的《臨湘市關于進一步深化鄉鎮(街道)機構改革的工作方案》精神,結合長安街道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長安街道為一類街道,街道黨工委是市委派出機構;街道辦事處是市政府派出機構,正科級。
第三條 長安街道黨工委領導本地區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等各項工作和基層社會治理,承擔管黨治黨工作責任,支持和保證行政組織、經濟組織和群眾自治組織充分行使職權;街道辦事處依法行使行政管理和服務職能。其主要職責是:
(一)加強黨的建設。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統籌街道黨建工作,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實現黨的組織和工作全覆蓋。加強意識形態陣地及隊伍建設,不斷提高黨的建設質量,落實管黨治黨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二)統籌區域發展。參與擬訂市、街道兩級關于轄區發展的重大決策和建設規劃并統籌落實,負責促進轄區經濟建設、項目發展工作,承擔優化發展環境、采集企業信息、服務轄區企業、促進項目發展等工作。
(三)組織公共服務。組織實施與村 (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項公共服務事項,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體育、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等領域相關法規政策。
(四)實施公共管理。負責轄區內生態環境保護、城鎮管理、控違拆違、征地拆遷等綜合性管理工作,承擔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職能。
(五)維護公共安全。承擔轄區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應急管理等有關工作,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糾紛等。
(六)監督執法管理。對轄區內各類行政執法工作進行統籌協調,建立和健全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與市直執法部門的協調機制,加強聯合執法、聯動執法。組織開展群眾監督和社會監督。
(七)動員社會參與。動員轄區內各類單位、社會組織、村 (居)民等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為街道發展服務。
(八)保障村(居)民自治。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建設健全村 (居)民自治平臺,組織駐街道單位和村(居)民參與村社區建設、管理。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四條 長安街道黨工委、辦事處設以下 6 個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協助街道領導處理黨工委、人大、辦事處日常事務和政協委員聯絡工作;負責黨工委、人大、辦事處工作的綜合協調、督查督辦、綜合考核等工作;負責黨務、政務、機關財務、機關文電、重要文稿、綜合調研、信息、機要、保密、檔案、會務、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
(二)黨建辦公室。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干部人事、宣傳、統戰、機構編制工作:負責離退休干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日常工作
(三)經濟發展辦公室(加掛農業農村辦公室牌子)。負責編制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推進工業經濟、鄉村振興、農業產業發展、農村集體經濟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等工作;負責精準扶貧、脫貧攻堅和鄉村人居環境整治等工作負責招商引資工作:負責農業農村、交通、水利、林業、工貿統計、經濟管理、土地承包、農民減負、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等綜合行政管理工作
(四)社會事務辦公室(加掛衛生健康辦公室牌子)。負責科技、教育體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社會救助、衛生健康與計劃生育、醫療保障、文化旅游廣電、民族宗教、僑務、退役軍人事務、社區建設等綜合行政管理工作
(五)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辦公室。負責自然資源(含林政資源)、生態環境保護、街道規劃建設、城市(村鎮)管理等方面行政管理工作。
(六)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穩定、信訪、防范邪教、平安建設等工作;協調公安派出所、交警大隊、司法所、基層法庭工作。負責防汛抗旱,地質災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抗震救災、防災減災、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行政審批辦公室。與街道政務服務中心合署辦公,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一枚印章管審批”。主要負責街道辦事處行政審批日常工作,政務服務事項的確定和調整:負責直接賦權、委托下放等權力的受理、辦證等政務服務事項:負責政務服務事項的標準化工作。負責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的街道廣場、市場和車站等場所修建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的許可,農村村民在村莊、集鎮規劃區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內空閑地建設住宅審批,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審批,五保對象入農村敬老院的批準,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審批等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受委托發放種苗造林補助費,基本養老服務補貼的審核、管理和給付,高齡補貼的審核、管理和給付等行政給付工作。負責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村(居)民申請法律援助經濟困難證明,特困人員認定和救助供養待遇審核及監督管理等行政確定事項。負責臨時救助待遇核定,城鄉特困供養待遇核定,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發放,辦理特困供養證,社會保險費征收,社保、醫保證明,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登記,就業登記和失業登記,城市、街道規劃區內臨時建設規劃許可,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臨時占地、挖掘城市道路審批,工程建設涉及城市綠地、樹木審批,臨時占地、挖掘城市道路兩側和公共場地許可,保障住房補貼,老年人優待證辦理,生育服務證發放,違法生育子女的行政征收,優撫對象臨時補助給付,林木采伐許可證、木材運輸證核發,臨時占用林地審批,城鄉醫療救助待遇核定,代收救災捐贈款物,大型戶外廣告設置審批等經濟社會管理權限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