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湘市信訪局
臨湘市長安西路98號
0730-3722016
戴蘭亭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第一條 根據《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臨湘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湘辦〔2019〕13號)以及《中共岳陽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臨湘市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方案>的通知》岳編辦通〔2019〕15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臨湘市信訪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第三條 臨湘市信訪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處理人民群眾給市委、市政府及其領導同志的來信,接待處理群眾來信、來訪、網絡信訪,為領導同志接待上訪群眾做好組織服務工作。
(二)承辦中央、省、岳陽市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信訪事項,向鎮(街)和市直單位交辦信訪事項,督促檢查處理落實情況。
(三)辦理市本級信訪事項復查,指導全市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工作。
(四)綜合、反映群眾信訪中提出的重要意見、建議和問題,開展調查研究,為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訪信息。
(五)協同有關部門處理跨地區、跨部門的重大信訪問題,協調處理群眾到市赴省進京上訪,協調全市各級黨政機關的信訪工作。
(六)開展信訪工作宣傳和調研;指導全市信訪工作業務,總結推廣信訪工作經驗,提出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的意見。
(七)掌握全市信訪工作隊伍建設情況,提出加強信訪隊伍建設措施,對信訪工作中失職、瀆職行為提出處理建議,組織信訪干部培訓,指導信訪部門辦公自動化建設。
(八)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四條 臨湘市信訪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協調處理機關日常事務,負責機關文秘、機要、檔案、保密、值班、辦公自動化、機關后勤保障、會務、公務接待、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局機關計算機應用系統的管理與維護、網站管理,管理機關財產;負責局機關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及隊伍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信訪干部隊伍建設;負責機關黨群、紀檢監察、老干等工作;負責分析研判信訪形勢,提出指導意見;開展信訪工作調查研究和信訪理論研討,提出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的建議;負責信訪宣傳、輿情引導工作,編輯相關工作簡報;組織起草有關文件、材料;總結交流信訪工作經驗。
(二)辦信室。負責處理人民群眾給市委、市政府及其領導同志的來信;辦理國家、省、岳陽市信訪局交辦的來信(網信)事項;負責重要來信(網信)信息的匯總、分析、反映和情況通報;交辦督辦重要來信(網信)事項;指導檢查鎮(街)、市直單位辦信(網信)工作;指導全市信訪信息系統和網上投訴平臺的建設與應用。受理人民群眾、法人署真實姓名以電子郵件、領導信箱、網上信訪投訴平臺形式提出的網絡信訪事項;轉送、交辦、督辦國家、省、岳陽市信訪局網上信訪和本級重要信訪事項;綜合分析網絡信訪事項及辦理情況;負責全市網上信訪工作的業務指導及網上建議的征集工作。
(三)接訪室。負責人民群眾到市委、市政府來訪的接待處理工作;承辦國家、省、岳陽市信訪局交辦督辦的來訪事項;協調鎮(街)、市直單位接待處理來訪中的疑難問題;交辦督辦重要來訪事項;對全市接訪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對接駐京、駐長維穩工作,掌握全市上訪人員動態,負責接訪勸返工作。
(四)政策法規室(加掛協調督查室牌子)。承擔臨湘市人民政府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受理、辦理應由市人民政府復查機關復查的信訪事項;負責信訪法律法規宣傳工作;對本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和鎮(街)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及復查復核業務工作進行指導和督辦;負責全市信訪工作機構及本局業務科(室)督查督辦工作的指導;協調處理“三跨三分離”等重大疑難復雜信訪案件;督辦中央、省、岳陽市聯席辦交辦的重要信訪事項、市領導或市信訪聯席辦交辦的信訪事項以及其他重要信訪事項;負責市級領導包案處理信訪問題的服務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群眾赴省進京到市上訪的重點信訪事項。
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置。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及紀律檢查工作。可設黨建辦主任1名(正股級)。
第五條 市信訪局行政編制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股級領導職數4名。
第六條 市信訪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
臨湘市人民來訪接待中心。為正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核定全額事業編制5名,其中主任1名。
第七條 本規定由中共臨湘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臨湘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七條 本規定自2019年4月25日施行。